桐庐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
http://www.tlnews.com.cn/2019年02月28日 08:39:12 |
2019年2月16日在桐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桐庐县人民法院院长 陆忠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县法院在县委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决扛起保平安、护稳定、促公平的政治责任,全面加强政治建设、规范化建设、智能化建设、基层基础建设等“四项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2018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3650件(不含旧存),办结14061件,同比分别上升4.61%和10.73%,主要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指标继续保持在全市基层法院前列。 一、服务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服务经济建设中心。立足审判职能,努力为我县经济发展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审结商事案件4011件。出台服务保障“产业强县”八条意见和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十条意见,依法慎用强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让财产更加安全、让权利更有保障,依法保护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助力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破产审判工作,2016年以来受理涉“一号公馆”“美凯西姆”“江南绿园”等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7件,经过两年多的持续努力,总计盘活资产9亿元,“一号公馆”已顺利续建,“春城大厦”等4个楼盘投资者招募工作正在进行;对无拯救价值的企业,通过破产清算退出市场,实现“腾笼换鸟”。受理涉“舜飞”“纷尼诗”等工业企业破产案件8件,盘活工业土地270亩、厂房6万平米,安置职工120人,对暂时经营困难但适应市场需要、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优化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配置,帮助“巴比松”“奥野科技”等企业重返市场,实现“凤凰涅槃”。强化要素支撑,加强不良资产司法处置,对11处工业房地产进行拍卖、变卖,成交额8100万元,引进盛好公司、家和公司等优质企业,促进资源利用效率最大化。 服务保障美丽生态建设。扛起美丽生态大旗,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桐庐美丽的生态环境,审结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8件24人,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依法支持环保、拆违等行政执法,审查行政机关申请拆除违法建筑等案件97件,2件撤回申请,其余全部准予强制执行,依法保障“无违建县”有序推进。 二、服务保障“平安桐庐”“法治桐庐”建设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审结刑事案件426件,判处罪犯743人。根据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统一部署,立足审判职能,出台专项工作方案,依法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抢劫、绑架、故意伤害等犯罪案件29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群众安居乐业。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审结相关犯罪案件72件,保护群众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依法打击金融违法犯罪活动,发布首份“职业放贷人名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虚假诉讼犯罪线索22件。严惩贪污贿赂犯罪,审结职务犯罪案件9件,强化不敢腐的震慑。 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设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将更多行政争议化解在诉前,行政案件收案数量连续多年位居全市基层法院末位。审结行政案件33件,判决案件中驳回起诉12件,驳回原告诉讼请求3件,原告撤诉14件,变更行政行为1件,确认违法3件。受理审查行政非诉申请执行案件134件,裁定准予执行132件。深化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积极参与协调涉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的行政争议,切实做到“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司法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总结提升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助推“无讼无访村(社区)”创建活动,出台审判业务庭与各乡镇(街道)“结对子”制度,深化人民调解、特邀调解、律师调解,新聘首批特邀调解组织22个、特邀调解员51人,加强诉调对接,1751件民商事纠纷化解在诉前和审前,诉前化解率24.01%。受理来信来访199件,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巡回法庭”深入企业、学校开庭7件,“法院直通车”开赴村镇普法宣传12次,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发布356条。 三、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2018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最后一年、决战之年。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部署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吹响总攻冲锋号,以敢打必赢的决心投入战斗。办结执行案件6430件,同比上升35.03%,执行到位金额6.72亿元。持续加强执行威慑,通过“点对点”“总对总”查控系统冻结资金8200万元,查封房产856宗,对8000余名被执行人发布限制消费令,对58人护照报备禁办、作废,对380人通过微信、公交电视进行曝光,对3344人录入全国法院失信平台,让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加大执行强制力度,对1361名被执行人提交公安布控,拘留、罚款、限制出境348人次,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4人。经过三年来的努力,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98.32%;2018年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格率100%;无最高人民法院督办的涉执信访案件;近三年执行案件整体执结率92.61%,我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四个核心指标均已达标,执行局荣立“集体二等功”。 加强民生保障。审结民事案件1911件。深化婚姻家庭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与县妇联、县民政局、县档案局达成合作纪要,建立家事纠纷“帮帮团”,加强婚姻登记信息互联共享,审结婚姻家庭、继承、赡养、抚养等案件498件,调撤率60.84%。深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在县人社局挂牌成立劳动人事争议巡回法庭,建立文书抄送、联席会议等工作制度,审结劳动争议类案件98件,畅通劳动者维权通道。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集资诈骗等案件6件。执结涉民生案件565件,到位金额4100万元。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03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严格落实罪刑法定、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疑罪从无等原则,通知12名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充分发挥庭审的决定性作用。扎实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共为188名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辩护。强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为律师依法履职提供便利。继续推进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试点工作,适用该制度审结刑事案件261件,平均审理天数13.53天。 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将司法公开覆盖法院工作各领域、各环节,让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公平正义,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文书1.1万份,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庭审1467场,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深化现代科技运用,大力推广“浙江移动微法院”“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群众通过智能手机即可完成立案、送达、调解、开庭等诉讼活动,一年来网上立案936件、跨域立案27件,电子送达法律文书1706份,168件纠纷通过移动终端化解,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人民法院队伍 加强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对人民法院的绝对领导,旗帜鲜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确保人民法院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坚定的政治立场。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推进“联村走企访户”深化基层走亲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不断提升新时代党建工作质量。 加强作风建设。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持之以恒改进作风,梳理“干警负面行为二十条”,出台《作风和效能问责办法》,共开展明察暗访30余次,提醒谈话78人次,警示谈话16人,通报22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开展“审判执行质效提升年”活动,切实提升办案质效。加强教育培训和“传帮带”工作,与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选派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230人次,专业法官会议讨论案件17件。狠抓工作落实,出台《队伍建设考核办法》《绩效考核办法》《督查督办工作办法》,确保“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做好各项工作。 自觉接受各界监督。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人大、政协汇报法院重要工作和重大案件审理执行情况。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执行工作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院领导每年两次走访县人大代表,每季度向代表委员寄送《桐庐法院资讯》,保障代表委员知情知政。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定期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组织“公众开放日”活动11次,院领导带队走访全县各律所征求意见建议。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1319件,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98.95%。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县法院工作取得的进步,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以及社会各界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也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一是“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虽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仍存在个别被执行人采取拖、赖、逃、躲等方式规避执行的情况,加之部分案件确属“执行不能”范畴,实际执结率为36.71%,仅略高于全省平均值0.3个百分点,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和感受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法院受理案件数量持续高位攀升,收案数再创历史新高,法官人均结案数相比五年前增长142.82%,一线法官长期超负荷工作,身心健康堪忧,如何通过“大调解”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矛盾有待于进一步探索。三是部分法官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尚有欠缺,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以及正确适用法律、妥善化解矛盾的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少数案件还存在裁判和执行效率不高、裁判尺度不统一的问题。对此,我们不回避、不遮掩,将紧紧依靠党的领导,紧紧依靠人民群众,争取各方支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9年,我院总体工作思路是: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县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开创潇洒桐庐转型跨越、绿色崛起新境界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在加强政治建设上更进一步。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大力加强“四项建设”,牢牢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促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二是在精准服务大局上更进一步。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行政争议诉前化解工作,推进“平安桐庐”“法治桐庐”建设。认真落实服务保障“产业强县”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意见,加强破产审判工作,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妥善审理各类涉企纠纷,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三是在倾力公正为民上更进一步。重申“三项承诺”。固化“基本解决执行难”长效工作机制,努力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妥善审理好涉民生案件。总结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助推“无讼无访村(社区)”创建活动,深化“大调解”,着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开展“质效建设年”活动,不断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加强智能化建设,深化“浙江移动微法院”、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应用,努力让群众有更好的司法获得感。 四是在全面从严治院上更进一步。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和社会监督。以制度建设为统筹,不断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推动法院工作健康发展。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切实提升司法能力,努力打造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法院队伍。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院,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县法院将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服务发展大局,切实保障民生,为“平安桐庐”“法治桐庐”建设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
原标题: 桐庐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
作者: 网络编辑:周叶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