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养动物致害谁担责? |
http://www.tlnews.com.cn/2023年12月04日 08:08:05 |
县法院行政庭法官助理 方涛 饲养动物致害谁担责? 【案例解析】 2021年5月,王某骑车下班途中,碰到正在遛马犬的赵某。未牵绳的马犬突然冲向王某。王某紧急呼救,因赵某未及时管控,导致王某身体多处被咬伤。经治疗,共花费医疗费数千元。后双方在赔偿问题上未能协商一致,王某将赵某诉至法院。 【法官裁判】 本案系典型的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赵某作为动物饲养人对饲养的动物负有管理义务,特别是其所饲养的犬类为马犬,体型较大、攻击性较强,更应谨慎注意。然其遛犬时未拴绳,经受害人提醒仍未及时管束,导致所饲养的狗咬伤原告,存在明显过错。法院依法判定赵某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法律分析】 当前,饲养宠物伤人的事已屡见不鲜,并引起社会的强烈关注。虽然公民拥有养犬的自由,但在养犬看家护院或精神愉悦的同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尽到对所养犬只的管理和看护义务,文明、规范饲养,定期防疫,不损害社会公众的人身安全和破坏环境卫生。尤其是烈性犬,民法典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广大动物饲养人应尤为注意,依法、科学、文明饲养,自觉看护,既为他人建立安全屏障,也为自己避免纠纷。 当然,在遇到别人遛宠物时,也不宜挑逗、伤害他人饲养的宠物,否则不仅会对自身安全造成威胁,还可能会为此承担法律责任。民法典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 总之,饲养宠物不是“自家”的小事,而是关乎公众安全感和幸福感的“大家”事。在此倡导大家学会换位思考、尊重他人、合理行使权利,共建文明饲养动物的清朗家园。 (图片来自网络) |
原标题: 饲养动物致害谁担责? |
作者: 网络编辑:杨露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