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石斋杂记(六)分家文书 |
http://www.tlnews.com.cn/2024年04月18日 09:20:43 |
蓝银坤 常言道“树大要开杈,儿大要分家”,所谓四世同堂、九世同居的毕竟是少数,多数人家是要分家的。 分家,因牵涉到财产的分割和债务的分担,关系到每个人的权利和义务,所以都很重视,届时请来亲友、中间人作证,并请人写下文书,各方签字画押。这种文书,俗称“分家书”。“分家书”源于何时及其演变过程,未经翔实考证,我从家传的几份“分家书”原件读来倒也挺有意思。 第一份叫“领条”,是清朝道光廿九年一月所写,内容为:“立承领人王宝源、宝玉等,情因先年以来,恩蒙继父正朝大人台下扶身成长,今家务重大,自知无志,难为寥理,自愿敦请戚友公中,息祈拨负章志坞又樟树坞两处山场、棚屋、花息、器皿物件与身等兴种管业,又拨身外诸友账目钱二十千文正,归宝源、宝玉偿还,不累继父操心。自领收之后,荣发其祥,兴衰不得异言。立此领收为据。”接下来是立承人、诸戚、中人、代字等人签字画押。后面开具器皿物件名称、数量清单。文末写有“领字信行”结尾。 第二份叫“分关”,是清朝咸丰三年之物。其内容为:“立分关人杨双林、杨双顺兄弟,情因父母年迈,难效张公九世之义,自愿请凭族戚商议,将祖业家物两股均派,开列于后。分关之后,各勤各俭,长发其祥。一样两纸,各执一纸,并无反悔异言,恐后无凭,立此存照,永致为据。”接下来也是各方人士签字画押,并附有田地花息和各种家什的清单。 最有意思的是第三份,时间是上世纪1969年。正是特殊时期,不单单上台发言、写文章,就是买东西、看病、吃饭都要背诵语录。因此,分家这么重要的事情必然也离不了,只见在纸的最上端写着:“情况是在不断的(地)变化,要使自己的思想适应新的情况,就得学习”。接下来的内容大同小异,只是八股调少了,而且“中人”易为了“证明人”。所要说明的是,这份“分家书”是家大人似贤公手书,那时我还没有出生。如今,文书上分家的两兄弟和几位中人已全部离开了人世间,父亲也离开我们二十年了。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发展,法律的健全,现在已很难见到手写的“分家书”了,但这一处理人际关系的形式,终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存在过很长时间,起到过积极的作用,有人间温情蕴藏在里面,很值得我们保藏它、研究它。 |
原标题: 兰石斋杂记(六)分家文书 |
作者: 网络编辑:杨露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