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 |
http://www.tlnews.com.cn/2022年12月28日 09:10:22 |
2022年第7号 一、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二、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2年12月26日 |
原标题: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 |
作者: 网络编辑:俞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