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的决定》落实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
http://www.tlnews.com.cn/2021年06月08日 09:01:05 |
(在桐庐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 自县人大作出《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的决定》(桐人大〔2020〕15号)以来,县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稳妥推进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工作。截止到2021年3月底,新《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全县共审批农民建房116户,审批面积12710平方米。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情况 (一)制定出台《桐庐县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决定》为县政府制定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提供了指导和遵循。依据《决定》提出的总体原则和意见,县政府多次召开部门和乡镇、街道的座谈会,听取对建房管理办法的意见建议。初稿形成后,又分层次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最终于2020年8月26日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正式出台了《桐庐县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桐政办〔2020〕31号)(以下简称新《管理办法》),并于2020年11月1日开始执行。在这个过程中,也得到了县人大以及县人大法工委的大力支持和指导。 (二)全面做好政策解读。为做好新《管理办法》的解读宣传工作,2020年10月9日,在全县城乡建设与规划资源专题班上,专门安排了新《管理办法》政策解读课程,各乡镇(街道)负责规划资源和农业农村工作的分管领导、村镇办主任、农办主任、规划资源所的工作人员均参加了培训,为全县贯彻执行新《管理办法》奠定了坚实基础。今年,又分别在富春江镇和桐君街道给各行政村主要负责人解读了我县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 (三)进一步完善农村建房审批流程。新《管理办法》出台后,农村建房审批流程和审批部门均发生了变化,同时根据《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文件精神,2020年10月29日,县规划资源局与县农业农村局重新梳理了审批流程,同时制定了新的农村建房申请审批表,明确履行农村宅基地管理职责的各下属机构职责,并对建房申请审批表每栏具体由谁签字都进行了明确。 (四)积极做好信访专项交办件处置。去年省市交办我县涉及农村建房专项信访件共43件,县政府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及属地乡镇(街道),积极稳妥予以处置化解,目前已基本处理到位。 二、存在问题 (一)前期由于管理职能未划转到位,部分乡镇农房审批有所滞缓。 前期,由于县规划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有关农民建房管理职能未能完全划转到位,部分乡镇(街道)以县级部门管理职责没有调整到位为由,拖延建房审批。同时,加上村委会换届选举而暂停审批农房、新老政策过渡等因素,导致部分乡镇(街道)审批农房的数量较少。 (二)建房需求与用地保障的矛盾依然非常突出。 根据初步调查,2020-2022年,全县农民建房需求为4569户,需用地面积968亩,其中需新增建设用地面积685亩。2019年,上级下达给我县的新增农房用地指标为72亩;2020年,通过积极争取,上级下达给我县的建房用地指标为140亩。为保护耕地,保障农村村民建房的合理需求,2020年,全国开展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明确今后5年,全省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0亩建房指标,但具体到每个县的指标还是很少,所以农村村民建房的需求与用地保障的矛盾仍然非常突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尽快理顺工作职责。4月27日,县委编委会对农村宅基地管理职能进行了研究,明确农村宅基地管理职能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县规划资源局要做好业务传帮带工作。接下来,县政府会督促县规划资源局和县农业农村局尽快完成工作交接和开展传帮带工作,确保不影响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特别是违法用地的查处。 (二)加大闲置村庄用地盘活力度。从去年全县的农村村民建房需求可以看出,若要依靠新增用地解决或缓解农村村民建房需求,是很难实现的。下一步,要结合空间规划编制扎实开展“一村一梳理”工作,彻底摸清农村闲置村庄建设用地、农房“一户多宅”、闲置公共建筑等存量建设用地。挖潜村庄建设用地,完善村庄布局,合理布置村民建房用地。 (三)合理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今年,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将会批准实施,下一步将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有需要的地方将编制村庄规划。各乡镇(街道)要主动作为、积极谋划新一轮的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合理布局村庄用地,明确今后五年的村民建房用地布局,并将批准后的村庄规划向村民公开,让村民了解本村的建房规划,可审批的建房用地,减少违法用地的发生。 (四)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农村村民建房的矛盾比较多,除了用地保障与建房需求的矛盾,还存在“世居户”房屋置换等问题。近年来,我县各乡镇(街道)积极创新,努力缓解农村村民建房的矛盾。比如,桐君街道麻蓬村吴家坞利用“坡地村镇”项目,拆除村庄闲置、破败农房,建设“杭派民居”实行集中安置,解决了39户农户建房问题,接下来,再继续实施齐家湾坞“坡地村镇”项目,可解决53户农民的建房,全村的村民建房需求可基本予以保障。江南镇彰坞村拆除30幢老房屋,建设“杭派民居”19幢,不但解决了“世居户”的房屋问题,还专门建设了1幢“乡贤楼”,租赁给本村的乡贤,引导他们回家乡居住、创业。该村还计划实施1个坡地村镇项目、1个“空心村”旧村改造项目,通过这3个项目的实施将全部满足村民的建房需求。新合乡是一个山区乡,可用地空间非常小,人均村庄用地面积只有80多,建房的矛盾非常突出。该乡引导新合村建设“叠排联建”,也就是集中建设一批农房,实行上下两户叠排建设,大大提高了用地率。因此,各乡镇(街道)要积极创新,可引导行政村,结合本村情况,实施“坡地村镇”、“空心村”整治等改革创新,也可鼓励村民通过“货币”换面积、“股权”换面积等形式,缓解农民建房难矛盾。 农民建房问题既是难点问题,也是民生问题,县政府将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一如既往高度重视农民建房工作,积极改革创新,全面破解农民建房难问题,把实事做实、好事做好,切实保障老百姓的居住权,有效提高百姓生活质量。 |
原标题: 桐庐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的决定》落实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
作者: 网络编辑:周叶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