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店经营屡教不改者 罚! |
http://www.tlnews.com.cn/2021年04月07日 08:38:31 |
近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重拳出击,查处了一批出店经营且屡教不改的店铺,推进了“美丽杭州”创建暨“‘迎亚运’城市环境大整治、城市面貌大提升”长效管理工作。 当日,执法人员来到县城白云源路,发现一销售水果的副食品店存在出店经营的情况,店主在门口摆放一些置物架用来摆放大量的水果,店铺前公共区域还随意摆放着一捆甘蔗,影响了过往行人正常通行。“明明店里有位置,却要占用公共通道,这样的不文明行为再不改就要立案处理了。”现场,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向店主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随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先后巡查了县城瑶琳路、春江路、开元街等存在出店经营较为严重的路段,同时开展集中整治。本次行动以严格执法为主,教育劝导为辅,对于个别拒不整改的商户,执法队员依法进行查处。 出店经营一直是城市管理工作中的一大“顽疾”,也是广大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出行的一大困扰,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和城市交通。为防止出现无休止的“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情况,今年以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运用常态化的执法手段,破解城市管理难题,对出店经营整治将进入长效化、规范化、法治化。 “随着天气渐暖,水果店铺占道经营的现象也日益增多,我们将通过网格巡查、专项整治等方式,对主要道路、背街小巷的出店经营进行长期性整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容管理科科长张鹏超表示,《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城市道路两侧及广场周边的商场、商店不得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物品或进行其他经营活动。违反本条规定的,由行政执法机关责令其改正,并可处以五十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本次集中行动,共发放整改通知书28份,立案5起。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提醒广大经营商户:出店经营没有侥幸,依法经营方为上策。提升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离不开大家共同呵护,希望广大经营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携手创造更加美好城市未来。 |
原标题: 出店经营屡教不改者 罚! |
作者:记者 叶晶 通讯员 陈弟伟 网络编辑:俞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