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白消费避免“踩坑” 合法维护自身权益 |
http://www.tlnews.com.cn/2021年03月15日 08:37:36 |
恰逢“3·15”,消费维权常在心。2020年度投诉举报数据统计分析报告出炉(见四版),县市场监管局315举报投诉指挥中心共受理举报投诉咨询4566件,比上年度增加了1306件,其中消费投诉2255件,全年共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9.23万元。与2019年相比较,教育培训类、食品类和物业类增长明显。全年投诉量前三的则是食品类、餐饮和住宿服务类、交通工具类。全年按投诉消费性质分投诉量增长前三的是售后服务类、安全类和价格类。在此,针对一年来消费者投诉、关注较多的消费问题,以案例警醒消费者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案例一】2020年7月3日,县市场监管局富春江所接到孙女士投诉,其与富春江镇某楼盘开发商签订订购协议,缴纳5万元定金,但后续认为楼盘实际情况与销售人员所介绍的不符,要求退还定金,但售楼方以购房者单方违约为由拒绝退还定金。 【处理结果】富春江所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进行核实,发现房产公司销售人员与孙女士签订订购协议后,相互添加了微信好友,并在后续催缴尾款的过程中,曾发送过包含“小面积住宅,交通10分钟到长深高速口,交通15分钟到杭黄高铁桐庐站……”等文字,虽然此行为未对孙女士购房行为产生误导,但描述方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经工作人员多次协调,并向楼盘开发商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最终房产公司同意将5万元定金退回给孙女士。 【案例二】2020年8月9日,县市场监管局投诉举报中心接到消费者投诉,投诉人在某汽车4S店购买了一辆汽车,多次出现异响,送汽车4S店维修,无法解决,要求退换车。 【处理结果】经查,消费者在该汽车4S店购买了一款“宝骏”牌家用轿车,开了800公里后行驶过程中出现异响,送店维修共计3次,前后更换了汽车传动轴、转动轴、方向盘等零部件,依然未能解决异响问题。汽车4S店提供汽车的出厂合格证,产品的检测报告及维修记录,显示该车转向系统、制动系统等主要零部件未出现质量问题,不符合国家法规退还规定。经协商,汽车4S店联系厂家售后表示送杭州总店维修,若仍未能解决汽车行驶异响问题,给予消费者换车服务,消费者表示同意。 在案例中,由于目前国内没有对车辆局部零件噪音的规定,在投诉处理过程中无法可依;其次,异响的根源不易查找,在技术上很难彻底根除,因此关于汽车异响的投诉调解显得较为困难。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经营者对零部件的质量问题进行了举证,但经营者无法证明汽车出现异响与消费者使用、维护或者改装有直接因果关系,因此消费者仍有权利要求经营者履行修理义务,同时应该由经营者承担汽车运输费用。 【案例三】县市场监管局城南所接到一起投诉,投诉人反映其在某木门销售门店购买室内门及门套窗套材料,但对其材质不认可,要求商家更换门窗套及子门,双方难以达成一致意见。 【处理结果】针对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商家解释这是总公司销售的固定搭配,在其之前售卖的同款产品中均为此材质,且子门、母门材质是厂家总部决定的,无法更换,投诉人也未在合同签订前对材质问题提出疑问。该所工作人员在充分了解双方诉求的基础上提出解决方案:投诉人重新挑选门窗套材质及型号,商家计算相关换装费用,双方协商差价,商家承担一部分,投诉人补齐剩余差价。上述解决方案得到了双方认可。在计算出最终换装费用后,在工作人员协调下,商家让出部分利润,最后投诉人以较低的价格更换门窗套,商家同时承诺免费对消费者指出的一些细节问题进行修复,并延长保修期。 这三起案件,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进行了处理。县市监部门表示,在市场交易过程中,经营者应当诚实守信,严格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等法律规定,避免虚假宣传,规范经营行为,自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而消费者在购买大件商品时,应对商品进行充分了解,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商家要按照合同法和消法的规定将合同相关要素及时告知消费者,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在此提醒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应收集和保存证据,为后期维权提供保障,一旦发生与商家发生纠纷,积极维护自身权益。 |
原标题: 明白消费避免“踩坑” 合法维护自身权益 |
作者:记者 应致远 通讯员 余雯 网络编辑:俞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