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三柴油车和拖拉机可申请淘汰补助 最高可补4万元 |
http://www.tlnews.com.cn/2019年08月02日 08:40:35 |
本报讯(记者 叶晶)近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等五部门发布了《桐庐县国三柴油车和拖拉机淘汰补助实施细则》,该《细则》实施时间为2019年8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对于主动提前淘汰的国三柴油车、上道路行驶拖拉机,按照车型和使用年限给予一定的补助,最高可享受4万元补助。 那么,申请补助须满足哪些条件呢?2019年8月1日(含)起淘汰注销的国三柴油车、拖拉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享受补助政策:2017年4月1日(不含)以前登记在桐庐县的车辆,车辆所属地的认定以2017年3月31日24时车辆的登记信息所在地为准,拖拉机所属地以农业主管部门认定为准;车辆登记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非因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车辆。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车龄满10年及以上的国三柴油车和车龄满10年不足11年的大中型拖拉机、手扶拖拉机,在2019年12月31日前予以报废注销的,按“满9年不足10年”标准予以补助;2020年1月1日起,将不再予以补助。 符合申请条件的车主可携带相关证件到相应的地点进行办理,其中国三柴油车淘汰补助办理地点为桐庐车管所一楼服务大厅(横村镇横渡路1号),拖拉机淘汰补助办理地点为县农机管理总站(桐君街道杨梅山1弄10幢)。申请时相关部门将先对车主提交的材料予以受理审核,待审核通过后按受理先后顺序发放补助资金。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固废机排科负责人陈明达表示,我县鼓励符合条件的车辆提前淘汰注销并给予适当补助,同时将加快制定实施建成区国三柴油货车限行措施,加强高排放柴油车、拖拉机联合执法监管,切实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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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网络编辑:丁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