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16年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
http://www.tlnews.com.cn/2017年11月20日 08:35:29 |
(桐庐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规定,现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16年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以及县人民政府相关工作报告向社会公布。 桐庐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18日 县人民政府: 桐庐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审计局局长贾安琪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6年度桐庐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审计发现重点问题进行了专题询问,县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就询问问题作了回答。 会议认为:县政府审计部门根据《审计法》的有关规定,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经济发展战略,以“审计整改落实年”活动为抓手,积极履行审计职能,坚持审计监督与服务并重、发现问题与整改同步,为完善财政体制、规范预算管理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年的审计报告客观反映了我县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管理总体水平,在积极推进财政管理改革、强化财政绩效管理、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会议同意县审计局局长贾安琪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 会议要求: (一)突出重点,审计监督要更精准。要完善“核心审”,贯彻落实新预算法的要求,在推进政府性资金审计、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管理、使用、绩效情况,重点关注政府性债务规模结构,密切跟踪财政存量资金盘活情况,促使政府收入进“预算笼子”、政府资产进“账本笼子”、政府支出进“科目笼子”,政府债务进“安全笼子”,提高预算管理的规范度、透明度和绩效度。要做强“专项审”,紧盯重点项目、重点领域,做深做细专项审计,加强对政府投资的审计监督,注重前移审计关口,努力实现从项目立项、签订合同、现场签证、工程竣工决算全过程跟踪审计,促进投资项目有效利用资金和资源。要做实“经责审”,加大任中审计力度,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确保“应审尽审”。积极探索以权力运行为主线的经责审计模式,重点关注重大决策、政府债务风险管控、专项资金管理、内部管理绩效、生态环境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等情况,促进领导干部有效作为、主动作为。探索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 (二)紧盯整改,审计绩效要更显著。强化审计整改成果利用,将“查问题、提建议、抓整改”有机结合,切实提高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率、审计移送事项办成率、审计成果运用转化率。要关注政府重点投资项目投入绩效,对近年来政府重点投资项目,特别是人大审议票决通过的五千万元以上重大投资项目实施绩效进行审计。要关注存量资金的盘活绩效,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财政专户、历年挂账、垫付资金以及债权债务,在分析结构、分布及成因的基础上,跟踪盘活资金的去向、利用和执行情况,规范支出管理,提高使用绩效。要进一步完善落实审计问题整改的长效机制,把审计监督和追责、问责结合起来,把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要将审计整改执行情况的检查作为下一次审计中一项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对屡查屡犯、屡禁不止的部门和单位,由审计机关向政府或有关领导机关作专题报告,提请有处理权的机关进行督查督办;各相关部门应加强协调配合,纪检监察部门要将审计整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内容进行检查考核。 (三)提高标准,审计品质要更精良。要强化精品意识,规范审计管理,有效整合资源、强化过程控制、开展项目考核评比,探索建立覆盖全过程的审计业务质量控制体系,着力提升审计质量。要创新工作思路,用改革创新的方法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加快推进审计思路、审计方式、审计技术等创新。建立健全与纪检监察、检察、公安、财政、工商、税务等机关的协调联动机制,在情况沟通、调查取证、案件会商、整改落实等方面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成效。加强信息化技术和专业化手段的应用,在核查问题、评价判断、宏观分析上不断提升效能和水平。 |
原标题: 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16年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
作者: 网络编辑:丁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