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协议中将财产赠与子女的约定能随意反悔吗? |
| http://www.tlnews.com.cn/2022年04月07日 08:24:30 |
| 县法院行政庭副庭长徐尔迅: 离婚协议中将财产赠与子女的约定能随意反悔吗? 离婚协议系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事宜达成的协议,通常是双方均衡利益、相互妥协的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在就房产等大额财产分割过程中,若双方对财产归属问题分歧较大,可能会共同属意将该部分财产赠与子女,以此达成离婚目的。但此类财产往往存在增值空间,若其中一方因此反悔,以财产尚未实际交付为由,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撤销赠与约定,法院能支持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法院认为,若离婚协议为夫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其中关于将财产赠与子女的条款具有人身和财产双重属性,而非一般意义上的赠与合同,通常夫妻一方不得以财产未实际交付为由行使任意撤销权。 |
| 原标题: 离婚协议中将财产赠与子女的约定能随意反悔吗? |
| 作者: 网络编辑:杨露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