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建房起纠纷 人民调解促言和 |
http://www.tlnews.com.cn/2021年10月20日 10:02:00 |
调解在身边 邻里建房起纠纷 人民调解促言和 【案情简介】 钟山乡陇西村王某因房屋漏水和改扩建需求翻修房屋,在翻修过程中未与邻居协商一致,导致在施工过程中与邻居发生纠纷,双方在施工场地争吵时又引发了肢体冲突,导致了邻里关系趋于恶化并产生了互相举报等一系列问题。矛盾纠纷发生后,当事人林某、王某向钟山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众所周知,农村建房纠纷由于涉及利益面广、牵扯人群多,情况比较复杂,因此引发的信访纠纷甚至人身侵害问题时有发生。此类矛盾纠纷的引发点都比较细微,却往往易结不易解,正因为如此往往导致纠纷更加难以化解。因此,本案虽经村调委会反复调解,但双方矛盾不仅没有得到缓解反而愈发突出激烈。 对此,钟山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根据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进行了认真的研究讨论,并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和分析,认为本案系因建房矛盾引发的邻里冲突,经过综合考虑,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 调解员通过事先调查了解到:本案所在地钟山乡为中国民营快递第一乡,当地村民多为快递业从业人员,常年在全国各地经营快递网点,人均收入高、财富保有量大,但往往常年不在家中,与邻里相处时间较少。而本案房主王某则属于外来购房户,常年在广东经营快递业务。因此,调解工作需要择时择地进行。 于是,钟山乡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决定放弃休假的时间,等待王某从广东返回祭祖的时候上门调查了解情况。通过走访邻里和房主,调解员了解到,王某在购得房屋后因房屋漏水决定外包给建筑商进行翻建,但翻建前未征得邻居同意,且翻建过程中不仅造成邻居家房屋瓦片破损,还涉嫌违法改扩建等行为。因此,邻居林某到施工场地阻挠施工引发冲突并造成林某肢体损伤。公安、消防等部门接到报警后曾进行出警处置,但未形成案件处罚信息。 因此,本案的焦点集中在两点:一是意外冲突造成的人身损害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二是改扩建房是否对邻居造成具体的影响。 第一次调解时,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双方在陇西村委召开人民调解会议。乡调委会邀请属地派出所到场还原事发当日具体经过,伤者邻居林某要求邻居杨某到场协助作证,房主王某则邀请建造承包商丁某到场协助作证,乡村两级调委会共同进行调解。 经调解协商,双方对经过还原的过程基本认可,调解员对林某因肢体受伤产生的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金额总数进行了详细核算并得到了双方的认可。派出所建议对人身损害责任由双方对半承担,邻里重修于好。可伤者林某要求对方全额赔偿上述费用,并不允许房主加建楼层,同时二楼的厨房应予以拆除。而王某则表示只愿意承担70%损害赔偿责任,房屋可以不加建楼层,但是二楼的厨房坚决不同意拆除,否则要以排除妨害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本次调解因双方意见不统一而失败。 此后,双方继续因该矛盾而互相举报信访,调解员于是一方面要求担任乡驻村领导的乡党委副书记和分管村建事务的乡党委委员、副乡长出席下一次调解,另一方面对房屋属性开展了进一步的详细调查了解。与此同时,调解员还劝说伤者林某不应妨害他人的建房权利,如对对方建房合法性有异议可以要求相关部门进行说明。调解过程中,调解员抓住王某对面子有顾忌的心理,且其房屋确实漏水难以居住,迫切需要修缮的心情,劝说房主王某不能违建、合法补偿损失,采取退让态度以能及早修房。 随后双方进行了第二次调解。在乡领导的参与下,双方明确了农村建房的规定和要求,并在调解员前期反复进行思想沟通的基础上,同意各退一步。王某同意不加建楼层,全额承担林某的相关费用,并额外再补偿一部分金额用以修复邻里关系;林某则同意不再主张将二楼的厨房拆除,并表示可以全力配合王某建房,双方不再进行信访举报并就此重修和好。 【调解结果】 在调委会的调解下,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书:王某将用于人身损害赔偿的所有费用以及人道主义补助一次性支付给林某;林某同意王某在不加建楼层的情况下,可以将顶楼改坡顶并修复二楼的厨房等建筑设施,并谅解王某对其造成损害引起的所有责任;双方至此就建房和人身损害引发的纠纷达成和解,重修邻里和好,不得再就此事互相举报信访。经回访,当事双方对调解员的调解过程和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案例点评】 本案属于农村常见建房矛盾纠纷,但是其中又掺杂了人身损害情况,而且屋主还非世居户建房,因此案情相对复杂。双方争议的焦点集中在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和农村建房合法性认定等方面。调解员通过耐心细致地为双方服务调解,获取当事人双方信任,这也是本案得以推进并最终扭转情形恶化趋势的关键。调解员耐心释法,以情理动人,调解方案科学有效,不仅实现了案结事了、定纷止争,而且做到了用法有道、情暖人心。 通讯员 陈鹏 记者 邓晓忠 |
原标题: 邻里建房起纠纷 人民调解促言和 |
作者: 网络编辑:杨露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