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为电子合同保驾护航 |
http://www.tlnews.com.cn/2021年07月13日 09:00:59 |
县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叶明锋: 《民法典》为电子合同保驾护航 合同,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常常遇到的重要内容,大到投资、买房,小到买菜、乘坐公共交通等都离不开合同。随着电子商务以及网购平台的发展,人们生活中电子合同正渐渐变成“主角”。《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了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电子合同在具体内容上与传统合同并无不同,只是在缔约的方式上“无纸化”,借用了网络平台、电子邮件等形式。 随着网购用户数量、交易规模的不断增长,网购已逐渐成为一种重要的购物方式。而很多人在网购时都遇到过类似的遭遇:卖家单方面取消订单、卖方延期发货、快递时间过长导致货物变质等。《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二条规定,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电子合同的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提供服务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准。电子合同的标的物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物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电子合同当事人对交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方式、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按照规定,交付时间为签收日期,即当网购者享受快递包裹签收的快乐时,物品损毁、灭失的风险也转嫁到网购者身上。 电子合同的不断发展变化,意味着纸质合同逐步退出互联网时代,《民法典》为解决电子合同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所以,我国企业需重视对于电子合同的合规工作,避免出现相应的违约或侵权行为。个人在签署电子合同时亦须看清电子合同中的条款内容,注意合同签订流程中的每一步可能涉及的风险点,做好相应的风险防范工作。 |
原标题: 《民法典》为电子合同保驾护航 |
作者: 网络编辑:吴晓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