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环保督察桐庐县富春江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有12幢别墅问题整改工作销号的公示 |
http://www.tlnews.com.cn/2019年01月30日 08:31:12 |
▲春江燕语12幢别墅拆除前 ▲春江燕语12幢别墅拆除后 桐庐县富春江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有12幢别墅问题的整改基本完成,已达到整改目标要求,现将具体销号情况予以公示。 整改任务:完成桐庐县富春江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有12幢别墅问题的整改。 整改目标:消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环境风险隐患。 整改措施: 1.2018年6月底前,依法拆除位于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的12幢别墅。 2.结合桐庐县千岛湖配水配套引水工程,在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桐庐县城自来水厂取水口调整上移,依法依规同步开展县城自来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调整。 3.举一反三,清理整改不符合规定的相关问题。 4.加强保护饮用水水源宣传,健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联动机制。 整改完成情况: 1.富春江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12幢别墅已完全拆除,并完成相应土地的平整、复绿工作;同时增设物理隔离、围挡、界标、水源保护宣传标牌。 2.县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已获得省政府批准。 3.取水口上移工程已经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并建设完成临时过江管网等主体工程,完成量约占总工程量90%。 4.桐庐县部署开展了新一轮饮用水水源保护专项行动,再次排除出8个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并完成整改。 5.按照《桐庐县饮用水水源保护联动工作方案》(桐五水办〔2017〕14号)要求各有关部门开展巡查、监测、例会;通过短信提醒、LED广告牌、电视广告等加强保护饮用水源的宣传。 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电话:58508572 传真:58508569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桐庐县整改工作协调小组 2019年1月30日 |
原标题: 关于中央环保督察桐庐县富春江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有12幢别墅问题整改工作销号的公示 |
作者: 网络编辑:吴晓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