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私自处置法院查封财产被刑拘 |
http://www.tlnews.com.cn/2018年10月17日 08:48:46 |
富春江镇男子陈某原本是县法院一起执行案件的申请人,但因为法律意识薄弱,私自处置了法院查封财产,近日,他被公安机关依法羁押。 几年前,富春江镇孝门村顺源机械制造厂企业主的妻子丁某,向陈某借取了11万元。但是,丁某一直拖欠借款不还。无奈之下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据调查,丁某涉及金融借贷和民间借贷共达十二起,总额近500万元。县法院依法对顺源机械制造厂内的机器设备进行查封。可是,就在上个月底,厂内被查封的一台评估价十多万元的机器竟然不见了。 公安机关调阅监控才发现,这个“贼”就是申请人陈某。对于自己的这一行为,陈某辩解称,丁某曾口头承诺过,要将厂里的一台机器抵押给他。所以,他认为那台机器作为抵押物,就应该是属于自己的。 县法院执行局法官介绍,陈某对机器设备情况很了解,当时法院来查封和评估的时候,对现场机器设备都进行了清点,总共26台,陈某所运走的是最贵的一台。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案外人或债权人擅自隐藏、转移、变卖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属于非法行为。目前,这起私自处置法院查封财产案,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办理。 |
原标题: 一男子私自处置法院查封财产被刑拘 |
作者:通讯员 赖小强 记者 陈燕 网络编辑:周叶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