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幼儿园报名 这几点要注意 |
http://www.tlnews.com.cn/2018年04月17日 08:47:21 |
新园区划分 新招生办法
伴随日新月异的发展,桐庐城区人口居住情况正不断发生变化。日前,我县出台了《2018年桐庐县桐君、城南街道公办幼儿园招生办法》,进一步规范县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优化招生秩序,让更多幼儿更好入园。 实施新的招生办法后,如何报名?报名需要哪些材料?带着市民最关心的问题,记者走进县教育局了解情况。 本次幼儿园招生对象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健康儿童。县教育局根据幼儿园招生规模,按相对就近入园原则,确定各幼儿园招生范围,各幼儿园在该招生范围内,视招生人数,按四个批次招生。 第一批为适龄儿童户籍登记地址在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的;第二批为具有桐君、城南街道户籍,户籍登记地址不在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但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住宅房产(或公租房、廉租房)在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的;第三批为适龄儿童的户籍不在桐君、城南街道辖区内,但其父母(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住宅房产(已实际居住)在该幼儿园的招生范围内的。第四批则为适龄儿童的户籍、父母(法定监护人)的住宅房产都不在桐君、城南街道辖区内,但同时符合:父母一方(法定监护人)与桐君或城南街道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取得城区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父母一方(法定监护人)当前在我县已实际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年(2017年7月至2018年5月未间断)及以上的以及父母(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在本幼儿园的招生范围内。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园区周边居住人口密集、幼儿园招生名额有限等原因,城南街道辖区内公办幼儿园、桐君街道辖区内县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本部园区目前只接受符合第一批、第二批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名。 此次招生,第一批、第二批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5日、6日,第三批、第四批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12日,各位家长可到符合条件的相应幼儿园(或园区)报名。 报名时,第一批需提供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原件和户口本首页(即家庭住址页)、父母与幼儿姓名页复印件。第二、三批的,提供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原件和户口本首页(即家庭住址页)、父母与幼儿姓名页复印件以及房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若是适龄儿童的户籍与其父母户籍不在同一户,还须提供该儿童出生证原件与复印件。如果房产证已抵押,则要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窗口办理)或购房合同、不动产发票以及由开发商出具的交付使用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2018年已竣工并交付使用的有效);租住公租房、廉租房的,提供租用合同的原件与复印件。第四批则需提供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原件和户口本首页(即家庭住址页)、父母与幼儿姓名页复印件,父母一方(法定监护人)提供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的原件与复印件,父母一方(法定监护人)养老保险清单的原件与复印件,桐庐户籍的幼儿提供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房屋租赁证明,非桐庐户籍的幼儿提供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浙江省居住证》或《流动人口登记告知单》。 县教育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家长,此次招生方案中所指的住宅房产是适龄儿童父母拥有独立产权的住宅房产,且已实际交付使用,相关房产证明办理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30日。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桐君、城南街道的截止时间为也为2018年4月30日。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如需在桐君、城南街道上公办幼儿园的,带上相关材料到县教育局教育科报名。若有不明事项,可咨询电话:64218876。 | |||||||||||
原标题: 县城幼儿园报名 这几点要注意 | |||||||||||
作者:记者 陈艺琨 通讯员 赵文静/文 记者 单佳铭 黄强/摄 网络编辑:卢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