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让虚假广告无所遁形 |
http://www.tlnews.com.cn/2018年03月14日 08:11:46 |
【案例回放】 2015年8月5日,当事人韩某某经县市场监管局核准设立,开始在城南街道从事非医疗性健康咨询服务等经营活动。 2016年4月,当事人开始推广销售凯娅尼系列产品(新乐思、新舒康、尼多乐),每推销一套产品可从凯娅尼公司获取佣金1200元。产品由凯娅尼公司直接发货给客户,当事人负责推广宣传及后续售后服务。期间,当事人在无任何科学依据的情况下,以现场说明的形式向消费者宣传凯娅尼系列产品具有治疗高血压、高血糖、腰间盘突出、手脚不便等疾病的功效,而且有神奇的效果。而事实上当事人所推销的凯娅尼牌新乐思、新舒康、尼多乐产品并不是药品,而只是一些营养食品。新乐思产品是以蓝莓为主要材料的一种营养饮品。新舒康产品是以维生素E、鲑鱼的奥米加-3脂肪酸、β-胡萝卜素及、维生素D为主要原料的鱼油胶囊。尼多乐是一种诺丽果混合饮品。上述违法行为,经举报于2017年3月24日,被县市场监管局查获。 【案例分析】 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表示,当事人在无任何科学依据的情况下,将一般营养类食品宣称具有治疗高血压、高血糖、腰间盘突出、手脚不便等疾病的功效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属于对商品性能、用途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行为。 根据《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二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消除影响,并处以罚款。 【消费警示】 针对虚假广告,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要有基本的辨别能力。日用品广告常借用“PS”、嫁接、某品牌对比效果等手段来达到目的,或者邀请专家、学者来为该品牌代言以增加信任度。 保健品广告中常会夸大该保健品的功效,利用患者“病急乱投医”的心理,打出类似能治疗各种慢性病、疑难杂症或绝症的字样,以吸引患者的注意。还有一些保健品常利用已治愈的“患者”来进行现身说法,亲自叙述服用保健品期间如果治疗疾病,或举办一些讲座、沙龙,邀请所谓的“专家”现场问诊。 县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卫计部门核准范围内的保健品不具有治疗的功效,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要警惕“药到病除”“包治好”“安全无副作用”等广告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识别虚假广告。如若发现虚假广告,可借助手机等新媒体保存聊天记录至12315进行举证。 记者 李雯/文 漫画摘自网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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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网络编辑:丁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