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商品以假乱真 买卖双方都需擦亮双眼 |
http://www.tlnews.com.cn/2018年03月13日 08:27:03 |
【案例回放】 2017年2月25日,蓝月亮(中国)有限公司业务员在某公司桐庐横村分公司的店堂里,发现了一批疑似假冒的薰衣草香型“蓝月亮”洗衣液,规格均为3kg。于是,业务员现场抽取了一瓶洗衣液,邮寄回蓝月亮(中国)有限公司进行真假鉴定,同时,电话投诉至县市场监管局,要求进行调查。2月28日下午,蓝月亮(中国)有限公司回复称寄该产品确为假冒产品。 2017年3月1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销售店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在其仓库内摆放有一批标称规格为3kg的“蓝月亮”洗衣液,其中自然清香型(批号DJ03 20160815)42瓶,薰衣草香型148瓶(批号CY09 20161206的44瓶,批号CY04 20160829的104瓶)。经蓝月亮(中国)有限公司鉴定,并出具鉴定证明,证明上述3个批次“蓝月亮”洗衣液均“不是我司产品,为假冒我司厂名、厂址及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伪劣品”。当事人的行为,涉嫌销售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产品。 【案例分析】 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表示,当事人所销售的带有“蓝月亮(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南路36号”的“蓝月亮”3kg洗衣液与蓝月亮(中国)有限公司的厂名、厂址一致。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5号《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销售者不得销售下列商品:第(四)项所指的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 由于当事人购进上述“蓝月亮”洗衣液的价格为32.5元/瓶,根据调查,该款洗衣液一般进货价格为135元/箱(每箱4瓶装),33.75元/瓶,价格相差不大,并且在得知销售的“蓝月亮”洗衣液可能是假冒产品时及时下架,案发时对执法人员如实说出进货来源,并积极配合调查。因此,执法人员建议对当事人不作罚款,只没收查扣的190瓶假冒“蓝月亮”3kg洗衣液处罚。 【消费警示】 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表示,从查处假“蓝月亮”这一案例中,不难看出,消费者与商家都存在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的“短板”。其实,要鉴别假冒伪劣产品是有几个关键点,例如对商品商标标识及其包装、装潢等特殊标志真伪进行鉴别;通过感官品评或其他简易手段进行鉴别;按照国家标准对商品理化、卫生等各项指标进行检测等。 对于消费者而言,可以从商标标志上识别。假冒伪劣商品有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摹仿名牌商品的商标标识,或者搞近似商标。对此只要稍微了解一些有关商标的知识,冒牌商品是不难识别的。以上海永久牌自行车为例,搞近似商标的有“启久”、“永飞”、“永乐”、“永光”、“永美”等,这些假货的商标标识粗看上去,其造型和图案结构与永久商标相似,但细看就可识别。还有一种是非法制造真名牌的商品标识或非法套购废次商标标识,对这种情况也不难区别,仔细辨别就可发现真伪。同时,消费者还可以对比商品价格,非正常理由低于市价出售的,消费者就要留一个心眼。 如果消费者不慎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可以携商品和有关票据到出售处进行交涉,说明情况。一般说,如果购买商品的时间不长,商店都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修、或换、或退。在交涉过程中,如果商家不能恰当处理此事,可找消协或者是市场监管部门寻求帮助。尤其是购买到假冒商品时,可以投诉至市场监管等部门,有关专家或真品生产厂家可以帮助鉴别,确定是假冒商品后再作处理。 对于进货商家来言,一定要从正规渠道进货,不可贪图低价商品,进货时要严格查看相关证照手续,确定来源正宗。一旦发现进货商品可能涉嫌假冒伪劣,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对假冒伪劣商品及时下架或者进行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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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山寨商品以假乱真 买卖双方都需擦亮双眼 |
作者:记者 钱晶/文 漫画摘自网络 网络编辑:丁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