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庭审“以不直播为例外” 让正义看得见 |
http://www.tlnews.com.cn/2018年04月11日 08:37:10 |
日前,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当事双方分别是泰州无缝钢管有限公司和某镇人民政府。庭审现场,法官详细分析着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互联网的另一头,泰州中院司法作风监督员老徐在电脑屏幕前关注着这场庭审,“法官水平高不高,案子判得公不公正,只要鼠标一点,坐在家里就能看得清清楚楚。” 此举不但实现了传统旁听庭审的“现场正义”、媒体报道的“转述正义”到网络“可视正义”的转变,在“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司法责任制的大背景下,也有效弥补了法院内部监督的不足,是对法官司法能力素养、司法规范化水平的展示和检验,有利于倒逼司法行为规范、司法裁判公正和司法公信提升。 在实践中,让庭审直播切实发挥作用,除了做好技术保障,更重要的是观念的转变。法官要克服畏惧疑惑心理,不断提升能力素养,规范司法行为,养成庭审网络直播的习惯,推动法院庭审网络直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运行。除了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保护等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不宜直播外,所有公开开庭案件原则上均应进行直播,不直播的要经过严格层报审批程序,避免选择性直播、随意性直播、应付式直播。法院庭审“以不直播为例外”,实现了看得见的正义。
|
原标题: 法院庭审“以不直播为例外” 让正义看得见 |
作者: 网络编辑:卢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