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严法勿忘律自身 |
http://www.tlnews.com.cn/ 2016年02月25日 08:39:11 星期四 |
广告,广而告之。在一个“好酒也怕巷子深”的时代,广告不仅成为企业营销的重要手段,亦成为影响消费行为核心要素之一。萌娃不能成为代言摇钱树,名人任性忽悠要承担连带责任,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也要建成,房产广告不能提学区和户口,医疗保健品不允许代言……这些都是新《广告法》当中的严厉规定,而“杭城炒货店一字20万”的新闻,也成为新《广告法》严厉之说最生动的证明。遇到如此严法,不少商家慌了神,怎样才能不被广告“固步”。其实,遇严法之时,从律自身开始,是最好的方法。 在现实生活中,广告也存在乱象。牛皮癣、虚假医药广告等等,如此乱象,正是需要严法的治理。正所谓“道私者乱,道法者治”,有法可依就是治理乱象的第一步。此次新《广告法》实施,不仅对之前虚假广告满荧屏、明星代言乱人心等情况进行了明确的说明,更对互联网环境中的广告,也做出了详细规定。从无到有,从有到全,从全到深,新法之严,就在于对商家的要求多了、高了,对消费者的保护严了、实了。 面对“严法”,商家能做的是什么?是继续蒙混过关,打擦边球,还是不敢随意“吆喝”,怕惹祸上身?其实,过度害怕与过度轻视,都不是正确面对的态度。严法已出,遵守是底线,遵守之下才能更好发挥“广而告之”的效益。 新领域、新现象的广告,要“会吆喝”。在新法中,不少规定都是针对新兴现象或领域制定的,例如童星代言、互联网广告等。这些现象或者领域,需要企业认真学习新法内容,按照新法规定,不虚不假、不左不右,告之消费者商品的优势与特点,让消费者能通过广告,购买到自己真切需要的东西。 百姓切身相关的商业广告,要“能吆喝”。新兴事物需要制度规范,与百姓密切相关的商品,例如医药保健品、房地产、教育等,则更需要商家研读新法,细究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不触犯法律底线,保证产品合法、合理宣传。要让新法成为一把双刃剑,让乱象得到整治,让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广告行为得到法律保护。 |
原标题: 遇严法勿忘律自身 |
作者:■ 钱 晶 贝 颜 网络编辑:卢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