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习俗遭遇安全隐患 |
http://www.tlnews.com.cn/ 2011年02月16日 09:06:39 星期三 |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千门万户曈曈日,总把新桃换旧符。”每逢春节,大街小巷爆竹声连绵不绝,除夕夜更是火树银花不夜天。人们在燃放烟花爆竹、辞旧迎新的同时,也同样面临着安全、环境污染等问题,烟花爆竹是否应该禁放,一直是人们热议的话题。 ■记者 叶 佳 钱 晶 谷 芳 正方 燃放烟花爆竹乃春节传统习俗 ![]() 从古至今,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国人的传统习俗,这一历史最早要追溯到发明火药开始。众所周知,火药是我国的四大发明之一,而烟花爆竹的主要成分源于火药。 《荆楚岁时记》这样记载,正月初一,鸡叫第一遍时,大家就纷纷起床,在自家院子里放爆竹,来驱逐瘟神恶鬼,渴求安泰。隋唐之际,火药发展成为供娱乐用的焰火。逢年过节时,不管达官贵人还是平民百姓,都喜欢放爆竹、燃焰火,增添节日的喜庆气氛。由此可见,在古代燃放烟花爆竹已经变得非常流行。千百年来的习俗如今已经成为了一种文化,这种文化一直延续至今,无论是过年过节,还是结婚嫁娶、进学升迁,以至大厦落成、商店开张等,只要为了表示喜庆,人们都习惯燃放烟花爆竹以示庆祝。 “过年当然要放鞭炮啦,热闹热闹,也为来年讨个好彩头。”在县城做生意的张先生今年买了几千元的烟花爆竹,在除夕夜带上孩子和好几家朋友一起放了个够。他说,放鞭炮主要是除去“晦气”,祈求来年生意兴旺。再则,也让子女感受下过年的气氛,看着孩子们放炮时的兴奋劲儿,他也高兴。 家住县城桐君路的魏小姐每年都要购买好几大包鞭炮燃放。她认为,燃放烟花爆竹是春节必须有的一个程序,就如同烧菜不能不加盐一样,过年就要有个过年的样子。“虽然燃放鞭炮会让空气质量变差,环境变得喧闹,但是,它依然是难以取代的一种习俗,也正是阵阵鞭炮声使过年气氛变得浓厚。我们都喜欢以这样一种方式来辞旧迎新,祝福来年好运。”魏小姐说。 爆竹声作为春节的文化符号渐渐突出和弥漫,吃年夜饭、迎接新年、商店重新营业之前,无论是商家还是普通家庭都点起烟花爆竹,为新年祈福。响彻云霄的声音仿若一曲曲迎新曲,唱响了百姓除旧迎新、表达喜庆的精神需求。中国民俗学会副理事长张振犁曾这样说道:“燃放烟花爆竹表面上很简单,其实内涵很丰富。它是千余年来中华民族庆贺新年的传统,反映的是一个民族积极向上的心理期待,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具体体现。” 在“禁”与“放”之间寻求平衡 烟花之惑,究竟是民俗问题,还是管理问题?2008年12月15日,我县出台了《桐庐县城区限制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的暂行规定》,允许每年的农历十二月二十五日至正月十五日,在县城范围内可以燃放烟花爆竹。这一规定是对民俗和民意的尊重,那么在保持传统民俗的同时,能否把危害隐患降到最低呢? 从源头把关是确保燃放安全的第一步。“在源头管理中,我们始终坚持三个合法,即批发企业合法、零售户合法、购买产品合法。”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科倪松平表示。批发企业合法,即确保我县两家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桐庐吉祥花炮有限公司和桐庐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不进非法产品;零售户合法是指零售户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实行岗前培训,获取经营许可证等;购买产品合法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务必认准印有“浙江省安全生产协会烟花爆竹分会监制”等标识的产品,这些产品有质量和售后保证,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可向厂家索赔损失。 据了解,今年春节期间我县烟花爆竹销售、燃放期为1月25日至2月17日,县城范围内共有77家零售户参与烟花爆竹经营销售,布设严格按照《浙江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等规定,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车站、码头、大型商场超市、幼儿园、老年活动室、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倪松平说:“绝对禁止个人私自燃放礼花弹,严禁燃放A级(注明有‘由专业人员燃放’的字样)烟花爆竹。为此,安监部门加强监管,联合工商、公安等部门在春节前后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加大对走私非法烟花的查处和打击力度,仅1月31日,没收非法烟花171件,查处大型走私非法烟花5起。” 在保证燃放安全的基础上,怎样减少燃放带来的噪音和污染?烟花爆竹行业协会或者政府监管部门调整烟花爆竹标准,控制火药当量,降低响烈程度;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在开发环保型产品上动脑筋,积极推广无火药的烟花爆竹,引导消费者认同并接受;寻找替代燃放烟花爆竹,同样能表达喜庆热闹的节日氛围的其他方式,比如微博、短信、电子贺卡拜年。另外,适度改善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加强控制与管理,由政府组织限时限地集中燃放或举办烟花大会,把允许燃放的时间进一步缩小为除夕、大年初一和十五等几个重要民俗节点,分区域划分出集中燃放点,大家集中在一起有秩序燃放。 对此,倪松平分析说,这一系列措施有些具有可行性,有些则难度不小。尽管市场上有销售环保型烟花爆竹或模拟类、电子类产品,但是由于价格普遍比传统烟花贵,效果不及有火药的烟花爆竹,消费者接受困难,往往市场清淡。而由政府主导在春节开办烟花大会,能够引导市民形成集中燃放的观念,但这需要投入相当大的财力。划分地点燃放则不现实,因为是为自己祈求新年好兆头,市民普遍会选择就近燃放,而且在商店开业之际,让店家到固定地点燃放显然也不合情理。 此外,对于普通市民来说,也应增强安全意识,如到正规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燃放时注意安全和自我保护,不要在半夜三更燃放,尽可能减少燃放次数和数量等。
![]() 反方 烟花爆竹是噪音、污染、火灾“元凶” 然而,爆竹声声带来的并非只有年味和喜庆,也有危害和隐患,被认为是噪音、污染、火灾的“元凶”。 市民钱小姐讲起除夕夜满脸无奈,她说,当晚外婆住在她家,一个晚上的爆竹声,吵得老人家没办法好好休息,外婆只能服用安眠药。“尤其在吃年饭和零点之际,集中燃放的鞭炮带来的巨大噪音震耳欲聋,老人、小孩很容易受到惊吓。” 还有市民反映,春节假期,每天凌晨都在爆竹声中惊醒,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 根据相关部门监测,今年春节大年三十至正月初一凌晨,我县空气质量污染程度最为严重,环境污染API指数为162,已达国家轻度污染标准。在正月初一凌晨1时左右,环境污染API指数超过监测最大值600。“平时,我县的空气质量指数都是在50至60之间,春节一到,指数迅速上升。”县环保局保护监测站的姚站长说。 “春节长假工作量比平时多,仅县城的垃圾总量,每天就在150吨左右,大年初一更是接近170吨。”县环境卫生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说,从大年三十至正月初六,县城垃圾总量达到1680吨左右,这其中烟花爆竹是“主力军”。保洁员吴师傅告诉记者,有些商家在开门的时候燃放了烟花爆竹,还不让保洁员及时清扫,说是要讨个吉利,红红火火,如果每家商铺都这样做,那么大街小巷将会被红色的垃圾所覆盖。 燃放烟花爆竹不当是导致火灾发生的主要因素,“火苗乱窜”,引发的火灾事故也不在少数。县消防大队的周参谋说,大年三十的16点至19点左右,接处警数量最多,但都是一些小事故,没有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在接处警当中,特别是在一些居民楼的小区内,发生的小火情还是比较多的,有市民家晾在阳台上的衣服被楼下燃放的烟花爆竹给点燃了。”周参谋说道,“烟花燃放之后,所涉及到的范围是不可控、不可预知的,所以安全隐患存在的范围还是很大的。” 为传统习俗加把“安全锁” ■ 谷 芳 刚刚过去的春节,留给人们除了节日的欢乐以外,还留下了一些阴霾:2月3日零时,沈阳皇朝万鑫国际大厦因室外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火灾;2月5日中午,淳安县姜家镇浮林村因上坟燃放爆竹引发山林大火……春节期间,全国由于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其他事故更是不计其数。 春节是中国人的传统节日,在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传统习俗,但接连发生的事故和惨剧也在提醒着我们:庆祝传统节日更应把好“安全关”。近年来,全国许多地区燃放烟花爆竹经历了禁止又解禁的反复,这说明对于绝大多数百姓来说,燃放烟花爆竹是春节的一个仪式,就目前而言在是不可或缺的。 传统节日习俗需要保护、弘扬,更需要有效引导和理性对待。鞭炮为人们带来节日喜庆气氛的同时,不仅带来空气污染,而且给消防安全带来威胁,这点毋庸质疑。因此,对待这种习俗我们更要为其加把“安全锁”,这不仅需要相关政府部门的严防死守、加班加点,更需要广大百姓提高认识、理解配合,摒弃那些攀比、斗富思想,尽量少放烟花爆竹,即使一定要燃放,也必须要做到安全第一、文明燃放,防止悲剧的发生。 其实说起烟花爆竹,只要部门尽责管理、民众自觉守法的话,危害一定能够降低。 |
原标题: 传统习俗遭遇安全隐患 |
作者: 网络编辑:殷卫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