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分水知县(四) |
http://www.tlnews.com.cn/2020年12月11日 09:00:33 |
■ 朱关法 本篇介绍清朝时的分水知县王承楷、邵杜、吕懋荣、刘亹、杨家贤、王作梅、李续祐、冯圻、唐继勋。 王承楷,字石琴,吴县(今属江苏苏州)人,举人出身。道光二十一年(1841)代理分水知县。王到任不过三月,旧案就全部被他处理完毕。当时,分水县志已160余年没有重修,饶芝于道光四年起了一个头,但修了一半,被罢免回家。其间经过17年12任知县。王接任后,在饶稿的基础上,重新组织人员旁搜博采,八个月后终于将《分水县志》纂修完毕。此外,王承楷对玉华书院的重整亦有诸多贡献。 邵杜,字汉之,德兴(今属江西)人。同治二年(1863)代理分水知县。当时,太平天国刚被平定,作为重灾区的分水,一片荒芜衰败。邵到任后,“抚恤疮痍,恩惠备至。尝亲诣四乡,散给钱谷,劝农招垦。”他在乡下巡视时,有时碰到有人打官司,他“即田舍听之”,直接就在农户家中受理听断。为此,深得百姓爱慕,称他是“今之召父”。 吕懋荣,字向叔,阳湖(今江苏武进)人。同治七年(1868,“职官表”称同治八年)担任分水知县。据志书说,此前曾有一位刘姓知县因招惹怨恨被罢官,他忿而上告,结果“邑之俊秀,几一纲而尽。”——因刘的诬告,众多才俊之士被抓了起来。吕到任后,“力白其诬,多赖保全。”因他的辩白,还了这批才俊之士的清白。另外,当时分水正遭受灾害,百姓十分困苦。吕向上司请示,借修缮县衙及邑庙的名义,以工代赈,帮助百姓度过了难关。吕知县任职一年,却做了诸多好事。同治十三年(1874),吕懋荣再次担任分水知县。这次,他将遭兵燹之后的玉华书院重新修建了起来。从此,“月课多士,喁喁向风”——由于他的亲力亲为,分水的读书人重新有了读书的地方;由于他的关心倡导,分水的风气为之一新。 刘亹,字贻棫,武进人。光绪十三年(1887)担任分水知县。刘待人接物非常真诚,对百姓困苦尤为同情。光绪十五年(1889)秋,庄稼渐熟,但还没有开镰收割。不料洪水泛滥,分水江两岸农田成了一片汪洋,受灾农户抢天呼地,不知所以。“亹飞报大吏(严州府知府),吁请得赈灾银,计口发给,民沾实惠。”为防止水患,他又带头捐出自己的薪俸,组织人员筑堰修堤。光绪十七年(1891),刘离任;十九年(1893),他又复任。次年卒于任上。其遗体起送之日,“士民奠送,夹道不绝。” 杨家贤,字举旃,贵州人,举人出身。光绪十七年(1891,“职官表”称光绪十八年)担任分水知县。杨爱好文学,喜吟诗作赋。他到任后,一些读书人便和他唱和起来。在唱和中,了解民间疾苦和百姓需求,该兴的兴,该除的除。此年秋天,一个叫杨钰明的歹徒聚集一批人到处抢劫骚乱,危害百姓。杨知县得知后设谋引得杨钰明前来自首,将其送至州治梅城,后被斩,余党自动溃散,百姓重得安宁。不久,杨调任永康知县。 王作梅,字季和,江苏人。光绪二十三年(1897,“治行传”写成二十六年任,当误)担任分水知县。王勤于政事,抚恤穷苦百姓,尤善断案。遇到难案疑案,他也能从容研鞫,两尽其词,随断随结。其时分水一带发生旱灾,青黄不接时,“邻境闭籴,民无得食。”王便赶往府治梅城,请求开仓赈粮。在来往督运的途中患疾,回后不治而亡。分水百姓为此“恸哭如丧考妣”。 李续祜,字定安,湘乡(今属湖南)人。光绪二十八年(1902)八月任分水代理知县,在任五个月时间。是年分水大荒,米价飞涨。李动员当地米商从申江(上海)贩来大米,在县署设下摊位,以平价出售给百姓,百姓因此顺利地度过灾荒。此后,李又修书院,追学款,制章程,聘请老师,招揽学生,振兴教育事业。他还曾打算整顿山业,但因不久他就调往他处,百姓们深感惋惜。 冯圻,字漱桐,金坛(今属江苏)人,举人出身。光绪三十三年(1907)担任分水知县。他上任时,身边只带一个幕僚、一个仆人,徒步分水。冯受事后,“留幕友守案卷,己则不时散步城市,观风问俗,民志为之整肃。”另外,他在走街访巷中得知县校已破败不堪时,便下决心重修。此后,遇人来打官司,他即传来听讯。只要不是命案要案,全部罚款了之;如果是赌博争产等案,罚得更厉害。罚得的钱,不入署库,而是存在商铺里。四月个后,共罚得二千缗钱。接着,他“手绘校舍图样,召匠购料,刻日兴作,视为己事。时往督察工程,不当辄呵叱。”在他的亲自主持下,计建新修旧大小教室四十一间,半年竣工,仅费银二千一百余两。落成之日,大会绅耆匠人,公布收支项目、姓名、银数。共计短银一百余两,他即拿出自己的俸薪补足。当初,人们看见他遇案则罚,有人就暗暗地记下所罚款项,准备到时控告他。直到此时,才知道是这么一回事。因此受百姓爱戴。 唐继勋,字次昉,澧州(今湖南澧县)人,举人出身。 光绪三十四年(1908)任分水知县。唐是六月抵任的,其时,“适奉(逢)朝廷注意立宪,新章迭出,如推广教育,训练巡警,铲除罌粟,选举议员,编辑统计,种种要政,(唐)奉文后靡不悉心筹画,捐廉笃办,以奏成效。”分水是个山区县,百姓主要靠山林收入生活。然长期以来,“山未编册,业失其主”,产权一直不明。所以,每当遇木成林的时候,“群起噬肥,攘臂争讼,无虚日。”百姓为争山林利益,互相争吵,互相斗殴,互相打官司。唐了解了这一情况后,“毅然举行清厘山业,召集绅耆,商订规则,选董设局,挨乡开办,按山之形势画界,绘图量亩,课税编号,注册验业。户之旧据,给予新照;无主者,缴价购受;无受者,暂作官荒。”通过三年的努力,终于一举革除。为此,全县的百姓无不欢欣歌舞,赞颂不已。 |
原标题: 历史上的分水知县(四) |
作者: 网络编辑:周叶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