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分水知县(三) |
http://www.tlnews.com.cn/2020年04月10日 08:46:07 |
■ 朱关法 本篇介绍的是清朝分水知县张超越、张冲、王克宽、米调元、陆登选、向日升、李德峻、胡杲、王志宁、彭绍堂、方科、熊言孔、洪昭、饶芝。 张超越,江宁(今南京)人。康熙二十六年(1687)以严州府司马(佐吏)的身份代理分水知县。他在任只一年,顺应分水士民的吁恳,革除里役间长期存在的一些弊病。为此,“至今民感其德,建碑亭于县治前,名‘戴德亭’,刻有《条议录》。” 张冲,高平(今属山西)人,举人出身。康熙二十七年至三十二年(1688—1693)担任分水知县。张家是山西省的名门望族。他从政以便民是求,不事繁苛。当时的里长制成为一大祸害,张冲通过周密调查,终于侦得真相,他下令:“敢有言复粮里者,立毙诸杖。”此令一下,里役积弊很快绝迹。他也因此一直受到后人的祭祀。 王克宽,字里不详,进士出身。康熙四十年(1701)代理分水知县。当时,里役的弊病虽然已经革除,但还存在对百姓额外多征的现象。王克宽经过调查后,将多征现象彻底革除。县志评论道:“摄篆未期,政声载道矣。”代理知县不到一年,其政绩受到全县百姓的称颂。 米调元,湖广进士。康熙四十年(1701)担任分水知县。旧志称他“练达精明,人不敢欺。”为人非常聪明,做事非常老练,一般人根本不敢在他面前耍花招。曾主持浙江会试,浙江诸多名士都是他的学生。 陆登选,字又宣,瓯宁(今属福建南平)人,举人出身。康熙四十七年(1708)担任分水知县。他上任时,正巧分水遇到灾害。一些奸猾之徒趁机敲诈勒索,胡作非为。陆登选以杀一儆百的手法首先将为首者严加惩处,其余的见到陆知县如此霹雳手段,再也不敢恣意妄为。而后他又带头捐出自己的俸禄赈恤灾民。由于措施到位,灾民很快就渡过了难关。他居官清慎,恩威并著。在任一年,因父亲去世离分水而去。百姓为之巷哭。 向日升,字方阳,华阳(今属四川成都)人,举人出身。康熙五十二年(1713)担任分水知县。向为人刚勤廉介,常以古循吏自勉。到任数月后,分水遭受水灾,他多方赈济,终使百姓渡过难关。当时分水百姓的差役十分烦苛,他曾多次向上司陈请。上司也知道向日升为官清正,竟也没有过于为难他。当时,分水有两户人家为争水灌田打官司打了好久都没有结果。向日升知道后,将原告被告一起请到县衙,晓之以法,动之以理,不消半天,诉讼双方都服服帖帖。其他如办义学,修学堂,平盗寇,除豪强,他都干得非常出色。康熙五十四年(1715)因遭丧事离任而去。分水百姓得知真情后,哭着要求向日升不要离去。 李德峻,泰兴(今属江苏)人,举人出身。康熙五十五年(1716)担任分水知县。他在任时,注重发展经济,对百姓的生活比较关心,经常褒奖鼓励读书人。并且,他又在原有的基础上捐置了不少学田(人称李公田),用其收入发展教育事业。 胡杲,武进(今属江苏)人。贡生出身。雍正二年(1724)担任分水知县。胡生性质朴正直,且富有才干。由于种种原因,几年来,分水粮食赋税方面的积弊一年比一年严重:有的产绝而赋税犹存,有的赋倍而产不及半数。更役则催科勒赋,叫嚣隳突;小民则号呼转徙,饥渴顿踣。胡顺应舆情,或减或免,力加厘正。另外,他又曾建学宫龙门,修明伦堂、崇圣祠、乡贤祠等。为弘扬传统文化出力甚多。后调任海宁知县。 王志宁,海丰(今属广东)人。雍正七年(1729)担任分水知县。王操履端方,人有馈赠,他一概拒绝。又雅重文学,曾延师置田以资膏火。有时还到学校主持考试,为诸生判断次第。在他的关怀下,分水很多读书人都成了一代名士。 不久,他告老还乡,诸生画了一幅《云山课士图》赠送他。 彭绍堂,河南贡生。雍正十三年(1735)代理分水知县。在任只有一年,志书评价他“惩奸剔蠹,吏治肃然。”在惩治贪官污吏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使当时官场的风气有了明显改善。 方科,赣县(今属江西赣州)人,进士出身。乾隆元年(1736)担任分水知县。方十分重视教育,曾经创办经蒙两义塾。此外,每逢初一十五,他都要放下公务,亲自到学校,或者为学生上课,替他们解难释疑,或者考查学生,为他们评定次第。遗憾的是,他任职只有五个月,因遭邻县不法之徒恶意中伤,降级离去。 熊言孔,字里不详,进士出身。乾隆五十七年(1792)担任分水知县。在任二年。志书评价他:“刚柔相济,吏畏民怀。” 洪昭,号雅六,双流(今属四川成都)人,举人出身。曾在太平县(今浙江温岭)任过四年知县。嘉庆二年(1797)调任分水知县。志书评价他:“性廉静,居官七年,始终不易。”评价还是比较高的。可接下去志书上又说:“以前任太平县事诖误去官。”(嘉庆四年被罢免)而洪在分水知县任上还是深受百姓拥戴的:当分水百姓得知洪被罢官后,即向有关部门呼吁要洪继续留任,在洪不得不离去时,“执香饯送者千数”——有数以千计的分水百姓点着香烛为他送行。 饶芝,号商山,大埔(今属广东)人,进士出身。道光三年(1823)担任分水知县。饶为政尚猛,敢作敢为。为此,许多陈规陋习多得以整饬。尤其值得称道的是,道光四年(1824),他奉严州府聂太守之命在废弃的兴贤书院旧址上建起了玉华书院。接着,在他的带领下,分水百姓共捐田一百多亩、钱八百余緡,存当起息作生童膏火费,为分水的读书人、为分水的教育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此外,他又曾主持重修分水县志,虽然任内没有完成,但已具梗概。不久,饶被罢归。道光七年(1827)下半年,饶又复任;约半年后,金华县丞吴宽又代他担任了分水知县。 |
原标题: 历史上的分水知县(三) |
作者: 网络编辑:周叶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