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发布八条购房政策 |
http://www.tlnews.com.cn/2023年12月11日 08:05:13 |
记者近日从县住建局获悉,为深入实施“聚人兴城”战略,创造更加宜业宜居的美好人居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县结合实际,制定八条购房政策: 一、大学生在桐就业创业购房首付补贴政策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在我县就业创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大学生和在桐院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首次购买商品住宅的,给予每户最高15万元购房首付补贴。 二、非桐庐户籍人员购房补助政策 2023年12月1日—2024年6月30日期间,对非桐庐户籍人员购买商品住宅的给予3万元购房补助,补助总额度1500万元,在实施期限内额满即止。 三、多孩家庭购房补助政策 对符合相关生育政策且为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已生育二孩、三孩家庭于2023年12月1日—2024年6月30日期间购买商品住宅,2023年12月1日—2025年5月31日期间生育二孩、三孩家庭且购买商品住宅的,给予二孩家庭5万元、三孩家庭10万元补助。 四、优化公积金服务政策 2023年12月1日起,除购房人住房公积金可支付购房首付款外,县内公积金可以以家庭为单位(包括直系亲属)经确认后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购房人名下省内公积金也可以经确认后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 五、购买期房家庭适龄子女就学政策 2023年12月1日—2024年4月30日期间,购买商品住宅期房的(含此前已购买),可作为2024年秋季学前、义务教育段新生入学房产类报名条件。 六、优化预售资金监管服务 完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推行商品房预售资金差异化监管措施。 七、有序推进实施城市有机更新项目 有序推进实施城市有机更新、城中村改造等项目,科学制定实施计划并适时公布。根据各项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推行“房票”征收安置及奖励政策。 八、继续实施相关政策 前期,已出台在实施的人才购房首付补贴、杭州 桐庐高速公路通行费补贴、支持分水片区农村人口集聚发展的七条意见及支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4项政策按各自政策明确的相关规定实施。 上述政策实施期限以各项政策公布期限为准,期间如遇上级对有关政策作调整的,以调整后政策为准。除明确规定外,资金补助类政策可重复享受。相关政策具体实施细则由各职能部门制定,由各牵头单位负责解释。 |
原标题: 我县发布八条购房政策 |
作者: 网络编辑:杨露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