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http://www.tlnews.com.cn/2023年02月15日 14:18:32 |
桐庐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桐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桐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祝红雨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检察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重要指示精神,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强化能动履职,服务发展大局 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付诸检察行动,为在推进“两个先行”中打造县域标杆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坚决维护社会稳定。扎实做好护航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等除险保安工作,积极稳妥处置涉检涉稳案件。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批捕191人,起诉685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依法对省扫黑办督办的张某某等19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提起公诉,移送“保护伞”线索23条,组织领导者张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认真落实县委疫情防控各项部署,累计派出干警700余人次支援“疫”线,做到疫情防控与强化履职“两手抓、两不误”。 着力推进安商惠企。坚持依法保障企业权益与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并重,办理涉企案件19件。改进司法方式方法,对依法可不捕、不诉的涉企刑事案件,通过实地调研、公开听证等手段,作出宽缓处理决定,尽最大努力让涉案企业“活下来”“留得住”。推进企业合规工作,针对一起外地企业假冒“米菲”注册商标案,联合属地检察机关开展刑事合规,推动涉案企业落实整改,自愿认罪认罚,并赔偿受害单位损失。落实定期走访、送法进企等举措,帮助华润老桐君药业等10余家企业防范法律风险。联合县工商联举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护航民营企业发展”座谈会,搭建检企“连心桥”,守好“核心竞争力”。 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围绕生态宜居,加大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等行为打击力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围绕文化兴盛,督促职能部门落实县域内古道古树、古建筑群保护监管职责,合力守护文化遗产。围绕共同富裕,与公安、劳动监察机关等联动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并以支持起诉方式帮助农民工依法讨薪,同时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职能部门监督不到位问题,制发检察建议,以点带面推动辖区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向因案致贫返贫和生活困难的24名案件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4万余元。 积极助力基层治理。落实最高检一至八号检察建议,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8件,促进防患未然。针对校园性侵,会同相关部门建立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案件处置制度,破解发现难、干预难、处置难问题。聚焦寄递安全监管,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促进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实施意见,擦亮“快递之乡”金名片。围绕安全生产监管,办理县域内首起危险作业罪刑事案件,开展非法占用高层建筑消防避难层、公共场所健身设施安全隐患等专项监督,办理的一起督促整治餐饮行业燃气安全隐患案入选市级典型案例。 二、强化司法为民,守护美好生活 及时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更高要求,将“人民至上”理念融入检察工作全局。 守护群众身边的安全。严惩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犯罪,起诉“盗抢骗”“黄赌毒”以及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多发性犯罪410人。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16人,针对部分通讯行业人员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加强源头监管,办理的一起保护残疾人个人信息权益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依法打击销售假抗癌药物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行为,全力守护“生命至上”。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依法批捕9人,起诉13人;依法对涉轻罪未成年人不批捕2人,不起诉12人,挂牌成立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站,开展帮教、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25人次。制发“督促监护令”,加大监护干预案件办理力度,对涉及未成年人重大利益和民事裁判、执行活动开展监督,支持起诉、制发检察建议10件。牢牢把握儿童权益的公共利益属性,立案督促严子陵钓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联合开展未成年人文身治理专项监督,获县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争当普法教育践行者,检察长带头担任法治副校长,面向县域内中小学生,推出“开学第一课”“十万个‘未’什么”等法治教育套餐。 促进社会内生稳定。12309检察服务中心整体入驻矛调中心,畅通群众控告申诉渠道,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共接待来信来访87件次,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捕84人、不诉162人,不捕、不诉率达30.55%、18.99%;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变更强制措施。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82.88%,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7.06%,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3.13%。 积极融入“全域大美”。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起诉16人。办理生态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6件,持续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专项监督,全面开展“加拿大一支黄花”“福寿螺”等外来入侵物种专项摸排,共护生态安全;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督促收缴生态损害赔偿金43万余元。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活垃圾污染、污水直排、餐厨废弃物处置不规范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落实。结合县域砂场整治行动,积极开展耕地保护专项监督,办理的钟某某等人非法占用亚运马术场馆周边农用地案入选市级典型案例。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被评为杭州市美丽建设突出贡献集体。 三、强化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坚持和拓展“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机制,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大力优化刑事检察。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在县公安局挂牌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监督立案、撤案、追诉漏犯34人,制发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9份,常态开展“挂案”清理。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检察长列席审委会6次,提起抗诉1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持续开展对司法所的巡回检察工作,及时纠正社区矫正中的违法问题;针对疫情背景下收押难问题,排查判实未执、应收未收问题线索37人,全部督促收押。加强与县监委配合协作,起诉职务犯罪9人,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立足“检察一体化”,依法办理市检察院交办的县域外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 精准强化民事检察。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5件,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1件,办理的一起司法确认申请监督案,通过调查核实、笔迹鉴定、公开听证、释法说理,促推双方当事人和解,卸下夫妻百万共债“包袱”。加强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5件审执活动监督案件获评全省优质案件,针对司法网拍、车辆查封扣押等专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联合法院等出台涉社保执行、执行案件人口信息查询等机制,合力破解执行难,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全面深化行政检察。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加大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力度,完成上级检察院交办的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推动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以检察长包案的方式成功化解缠诉缠访多年的朱某某拆迁赔偿案,对涉及农村公建公益设施中久拖未决的行政处罚类案介入审查并合力化解。通过派驻检察官办公室,助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试点,相关经验做法获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申报项目入围浙江省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培育对象。 用心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主动争取人大支持,推动出台《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稳妥办理“4+9”法定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0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4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6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2份,开展诉前磋商14件,问题全部得到整改。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积极拓展公益诉讼“等”外领域,依法办理游泳场馆卫生监管、AED(自动体外除颤器)配置与使用规范等领域案件5件。公益诉讼五周年工作报告,获县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全力攻坚数字检察。扎实推进“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法律监督模式重塑变革,积极落实推进省市数字检察专项25个,自行探索新领域数字检察项目8个。耕地占用税行政公益诉讼类案监督,入选全省数字检察“一本帐S1”;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监管类案监督,获最高检转发推广;涉被执行人死亡案件民事执行监督、社保基金守护专项监督等上升为全市数字办案指引。针对类案办理发现的行业问题,牵头相关部门建立长效机制7个,推动系统治理。获评“全市数字检察先行院”。 四、强化自身建设,厚植发展根基 对标“四化”建设要求,加强自身锤炼,勇于自我革命,不断提升检察队伍凝聚力、战斗力。 坚持政治建检。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完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闭环管理机制,全年组织各类专题学习会34次。打造“春江红·检察蓝”党建品牌,创建“检·爱”志愿服务团队,在抗击疫情、文明城市复评、法律服务中主动作为。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县委专题汇报工作7次,将检察履职纳入党内法规要求的轨道。 坚持素质强检。加大专业化、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全员开展“联乡走村”活动,促进诉源治理,打造老百姓“家门口的检察官”;搭建青年干警训练营、调研运动会等岗位练兵平台,1名干警获评全省检察理论研究人才。与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浙江工商大学共建教学与研究基地,聘任14名环保、税务等领域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引进“外脑”助力干警素能提升。 坚持廉洁从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健全“检务督察+派驻纪检监察”双重监督模式,对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办案风险等加强监督管理,全面查找廉政风险点,筑牢纪律防线。坚持刀刃向内治顽疾,深入开展“以案为鉴 廉洁从检”专题警示教育。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做到“逢问必录”。 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之下,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惩治网络犯罪、检察听证、司法救助等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社会各界的常态化联络,邀请参加检察听证19次。出台检律协作“14条意见”,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促进司法公正。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桐庐检察工作稳中有进。办理的17件案件入选市级以上典型案例,其中入选最高检2件。立项国家级课题2个,2篇法律文书获评省级优秀法律文书,25篇检察实务调研文章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获奖,8个集体、21名个人获得县级以上荣誉。上述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离不开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的通力协作。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融合度还不够,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结合点还需更加精准;二是优质检察供给与群众的民主法治需求还有差距,“四大检察”还需更加协调推进;三是对照新时代法律监督新要求,队伍整体素能还需提升。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改进。 2023年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 党的二十大报告专章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并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更高期许和要求。2023年是全面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杭州亚运之年,是“枫桥经验”六十周年,县检察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努力在服务大局上更有担当、提升质效上更有作为、塑造变革上更有突破,为桐庐在奋力推进“两个先行”中打造县域标杆贡献更多检察力量。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党建+”意识,在讲政治顾大局上更加坚定。深学笃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做“两个确立”的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的示范引领者。服从服务“国之大者”,找准贯彻落实各项战略部署切入点,做实向县委报告年度法律监督工作,探索建立向县委政法委报告法律监督数据分析研判机制,以检察工作现代化融入和助力中国式现代化。擦亮“春江红·检察蓝”党建品牌,持续推进“党建+业务”“党建+队伍”“党建+服务”“党建+文化”深度融合、互促互进。深化“检·爱”志愿服务机制,争创省级文明单位。 二是树立“检察+”思维,在促发展保稳定上更加有为。围绕县委中心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聚力优化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全面开展涉案企业刑事合规工作,持续推进“挂案”清理,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对电信网络犯罪打击力度,拓展民事支持起诉新领域,办好人民群众身边“小案”。深入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坚决落细“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深化运行公益损害和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创新做好矛盾化解、检察和解、释法说理、检察听证等工作,一体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桐检范例,持续做优诉源治理,平安护航杭州亚运会举办。建立行政检察专项报告制度,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三是打造“品牌+”矩阵,在创特色重引领上更加鲜明。着力打造具有“桐庐味”的检察产品,努力使工作走在前作表率。擦亮“桐心护未”品牌,打造省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做实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加快形成“六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格局。推行“益路桐行”公益诉讼品牌,探索打造富春江综合保护公益诉讼创新实践基地。坚持以“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为导向,聚焦执法司法、基层治理等重点领域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谋划数字监督场景、健全办案机制、完善组织体系等方面不断攻坚突破,切实巩固数字检察在省市先行优势。 四是营造“桐检·家”氛围,在聚人心强合力上更加有力。涵养风清气正、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和团结紧张、竞争合作的机关文化。落细严管厚爱,以两个“永远在路上”的要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完善检务督查机制。深化落实“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监督,常态化开展检察官进人大代表联络站活动,推动构建同向同行、互促互律的新型检律关系,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桐检铁军。 各位代表,大道修远,重任在肩!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执行本次会议决议,忠诚履职,砥砺奋进,为以标杆姿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县域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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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桐庐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作者: 网络编辑:杨露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