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校园欺凌:每个人都应该说“不” |
http://www.tlnews.com.cn/2024年04月10日 08:41:30 |
近期,与校园欺凌有关的讨论一直频频占据热搜,成为线上线下的热门话题。邯郸3名未成年人杀害同学一案的影响未消,又被爆出“初中生被同学用开水烫伤”事件,是同学间的嬉笑打闹还是故意为之的校园欺凌?再度引起了网友热评。 在网上以“校园欺凌”或“校园霸凌”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可以看到不少新闻报道和热搜词条。虽然发展到刑事案件的校园欺凌属于极少见的特殊现象,但是,一起起欺凌事件足以提醒我们:校园欺凌不是小事,不能等闲视之,更不能轻视纵容。 在众多讨论中,音量最大的,自然是对校园欺凌的批判与声讨。除了那些做出欺凌行为的未成年人之外,对其负有直接教育责任的学校和家长,也成为众矢之的。 对未成年人而言,每个人的天性固然有所区别,但教育才是影响其行为的关键。从这个角度上看,校园欺凌者的恶形恶状背后,往往离不开学校和家长的缺位与纵容。 对校园欺凌事件的有效治理,除了要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杜绝校园暴力事件发生,还需要注重家庭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和友谊观。同时,学校、家长和未成年人都应该认识到,严重的校园欺凌,绝不是一句悔过、一声道歉,就可以平息和了结的。 学校对于严重校园欺凌及其引发的校园暴力事件绝对不能抱有“遮丑”心态,应及时上报,由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结合事件情节、次数以及欺凌者的悔过态度、年龄等因素进行评估,决定是否让欺凌者进入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欺凌者已满12周岁未满14周岁,在严重校园欺凌、校园暴力中犯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的罪行,导致被欺凌者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导致被欺凌者重伤并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可以追究欺凌者的刑事责任;对于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在校园欺凌中犯有刑法专门规定的故意杀人、强奸等八种罪行的,同样应当接受刑事处罚。此外,被欺凌者还可以要求欺凌者对其造成的身心、财产损害进行民事赔偿。 面对校园欺凌,我们不能仅仅要求受害学生鼓起勇气说“不”,而是应该呼吁每个人都向校园欺凌说“不”,通过老师、家长、未成年人、社会大众的共同努力,把恶性的校园暴力扼杀在萌芽之时,为孩子们创造一个平安健康的成长环境。 |
原标题: 面对校园欺凌:每个人都应该说“不” |
作者:汪晓池 网络编辑:郑建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