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引纠纷 人民调解促和谐 |
http://www.tlnews.com.cn/2023年04月18日 08:57:27 |
【案情简要】 2022年12月6日18时,赵某某驾驶面包车从淳安县往桐庐县分水镇方向行驶,在05省道百江广王段白水路口将正在斑马线上行走的王某某撞倒,造成王某某重伤,送医抢救无效死亡。交通事故发生后,分水交警支队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赵某某存在超速行驶的行为,赵某某负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王某某已死亡,故王某某丈夫胡某某全权处理事故赔偿调解等相关事宜;赵某某文化水平不高,且在事故中受伤,故赵某某委托其女儿赵某全权处理事故赔偿调解等相关事宜。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就赔偿事宜发生纠纷,共同向百江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过程】 收到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百江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经认真研究,立即选派了调解经验丰富、调解能力强的调解员丁某某、陈某某等人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员经调查,了解到:驾驶人赵某某认可事故发生时自己存在超速行为,但是当时没有路灯,视线模糊也是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原因,主要过错在己方,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予以补偿,但不能太高,且希望对方能原谅自己并出具谅解书。逝者王某某家属则认为驾驶人赵某某存在超速行为,没有注意观察,开车不专心,没有及时根据路面情况采取刹车制动、转向变道或者停车等待等措施,从而导致碰撞发生,这才是事故的根本原因。事故造成王某某死亡,使一个家庭失去了成员,在精神上给受害者家属造成了很大的伤害,要想原谅肇事者也很难,要求除了承担死亡赔偿金、医疗费、丧葬费等赔偿外,还要额外承担家属的精神损失费25万元。 调解员根据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进行了认真的研究讨论,认为本案系交通事故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事故责任划分清晰,具体赔偿金额和计算方式有章可循,唯一的焦点就是肇事方想要得到受害者家属谅解。至于支付方式,在最大限度考虑肇事方实际支付能力的情况下,尽量组织双方协商。如果无法一次性付清,需要采取分期付款时,可以在达成调解协议后协助双方进行司法确认,最大程度保障协议的履行。经过综合考虑,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耐心细致地向双方当事人讲解《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条款,解释了在不同情况下机动车与行人之间责任划分比例和承担方式,使双方接受和认可了《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调解员又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和《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等相关条文,明确了交通事故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定事项、赔偿标准和金额计算方式,并组织双方逐项列明并核对,一起计算出应予赔偿的项目金额,使双方当事人做到了心中有数,为后续调解调整心理预期;在调解员的引导下,受害者家属也表示能谅解肇事方。在调解员一步步地引导中,当事双方之间形成了较好的沟通和信任基础,推动了调解工作的深入。 针对受害者家属提出的25万元精神损失赔偿款要求,赵某某表示愿意赔偿,但是超出了自己的支付能力,并向调委会和伤者家属承诺如果可以适当减少赔偿金额,可以一次性付清精神损失赔偿款。调解员再次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大家从实际出发,相互理解,最终促使双方在精神损失赔偿金额和受害者家属谅解肇事方上达成一致意见。 【调解结果】 在调委会的调解下,双方于2022年12月9日签订调解协议书,内容如下:受害者王某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医疗费等费用按浙江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赔偿,通过保险公司理赔方式解决。赵某某除保险公司理赔外另行一次性人道主义补偿受害者王某某家属人民币17万元。赵某某已于2022年12月7日支付5万元,余款12万元于协议签订时当场支付;受害者家属胡某某需积极配合肇事方办理保险理赔事项,并向公安、检察院、法院等相关部门表明对肇事者的交通肇事行为进行谅解说明;受害者家属对赵某某的交通肇事行为表示谅解,并不再追究赵某某的法律责任。 【案例点评】 本案案情并不复杂,争议的焦点在于受害者家属精神损失费的赔偿金额和双方能否达成谅解。调解员耐心细致地剖析案情,并对相关法条进行解释说明,是本案得以成功调解的关键。让双方家庭尽早摆脱精神痛苦,互谅互让,是本案调解的落脚点。本是纠纷双方,却能在纠纷化解后相互帮助扶持,令人赞赏,也是对死者最大的安慰。调解员耐心释法,情理动人,调解方案科学有效,不仅实现了案结事了、定分止争,而且做到了用法有道、情暖人心,值得肯定。 (县司法局供稿 漫画来源于网络) |
原标题: 交通事故引纠纷 人民调解促和谐 |
作者: 网络编辑:杨露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