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行遇到“霸座”怎么办?《民法典》为你“撑腰” |
http://www.tlnews.com.cn/2023年04月18日 08:44:29 |
县法院民二庭法官助理周靖: 出行遇到“霸座”怎么办?《民法典》为你“撑腰” 近年来,高铁、大巴车等公共交通工具“霸座”现象层出不穷,“霸座者”在被劝阻时常发生叫嚣、辱骂劝阻者,甚至发生肢体冲突,引起公众对于道德标准的热议,愤慨之声频发。2020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会议表决通过我国第一部《民法典》,对“霸座”现象予以针对性的回应,对严重干扰运输秩序和危害运输安全的行为予以细化。 众所周知,“对号入座”是缔结客运合同最基本的契约精神,客票是客运合同证明,旅客持有的客票意味着其与承运人之间具有运输关系的证明,旅客凭客票就可以要求承运人履行运输义务。但是,由于客票具有流通性和一次性的特点,旅客也必须履行持有有效客票进行承运的义务。在《民法典》颁布前,尽管合同法规定旅客应当持有有效客票承运,承运人应当按照客票载明的时间和班次运输旅客,但是并没有明确规定必须“对号入座”。针对这一法律空白,《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条作出了专门规定,即“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此前,对严重的“霸座”行为通常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在《民法典》颁布后,除按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外,还要承担违约责任。乘客购买车票后,即与承运人构成客运合同,车票上记载的时间、班次、座位号就是合同的内容,而“霸座”行为属于违背合同约定的违法行为,要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从立法层面将“霸座”行为写进合同编,明确该类行为的违法性,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追究违法行为,这有助于约束乘客行为,引导乘客依法依规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确保出行秩序和公共安全。 |
原标题: 出行遇到“霸座”怎么办?《民法典》为你“撑腰” |
作者: 网络编辑:杨露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