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的后果由谁承担? |
http://www.tlnews.com.cn/2022年12月14日 08:32:01 |
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助理裴莹莹: 高空抛物的后果由谁承担?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相较于之前的《侵权责任法》,《民法典》新增了几点:一是明确禁止从建筑物抛掷物品,否则将承担侵权责任,将高空抛物从道德约束上升到法律约束;二是新增物业服务企业为侵权责任人之一,明确了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责任和安全保障责任;三是明确了公安等机关的调查权,便于及时调查,确定责任人。 建筑物使用人还能通过证明以下事项免责:一是发生损害时,自己并不在建筑物内;二是证明自己没有占有造成损害发生之物;三是证明自己所处的位置客观上不具有造成抛掷物致人损害的可能性。 |
原标题: 高空抛物的后果由谁承担? |
作者: 网络编辑:杨露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