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且逾期未改 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给予罚款处罚 |
http://www.tlnews.com.cn/2022年11月03日 08:19:19 |
本报讯(记者 邓晓忠 通讯员 何超)多个灭火器过期,且逾期不改……近日,县消防救援大队对辖区一家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企业依法给予罚款处罚。 日前,县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在开展消防检查时,发现富春江镇一企业多个灭火器钢瓶已达到报废年限却仍在使用,便依法下发了《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不合格通知书》和《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然而,当执法人员三日后对该单位进行复查时,发现仍有不合格灭火器未整改到位。 “消防产品是保护生命财产的一道重要防线,违规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会带来不可估量的严重后果,该行为已经违反了《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相关条款。”依据《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县消防救援大队对该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处罚,同时,对该单位消防负责人员作出罚款人民币50元的处罚。 对此,县消防救援大队特别提醒,过期、伪劣的灭火器属于报废产品,不仅会因为压力不足而失效,并且经过腐蚀,轻微磕碰就可能引发爆炸,十分危险。因此,各单位应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消防产品过期,一定要及时更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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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网络编辑:杨露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