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宣布8月1日起车牌绑定驾照?销分要实名?” 交警部门:谣言! |
http://www.tlnews.com.cn/2019年07月10日 08:35:55 |
本报讯(记者 钱晶 通讯员 许翠)“8月1日起,驾驶证销分又有新政策了?“近日,有市民在某平台上发现,一个名为“中国车视”的账号发布了一条文章,言之凿凿称:“公安部最新通告:8月1日起车牌绑定驾照,消分(注:应为'销')‘实名制’。”再加上一张公安部新闻发布会的资料图,引起了不少网友的关注。 为此,记者求证交警部门,交警明确表示,此条信息是假消息,谣言!目前,关于机动车与驾驶证绑定、处理交通违法记分等方面无任何新规出台,依然按原规定执行。 那么,“原规定”是什么?交警部门介绍,2018年2月,为了让群众通过互联网处理交通违法更方便,防范“黄牛”非法牟利,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完善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原有可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基础上,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2018年8月,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再次对公安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www.122.gov.cn)以及“交管12123”手机APP(以下统称“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交通违法自助处理功能进行了优化。 交警部门表示,优化之后,需要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驾驶人,可前往交管部门业务窗口或通过“交管12123”APP将该车辆备案到本人名下。备案后可以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备案后,可自助处理的交通违法的范围包含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由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单条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待处理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与驾驶人当前累积记分分值之和不满12分。 如果要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在满足上述三个条件的基础上,可自助处理无记分交通违法,或在备案后发生的有记分交通违法。 当然,备案数量也有要求。交警部门表示,每位驾驶人,最多可同时备案3辆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没有累积数量限制。每辆机动车,除车主外,最多可同时被3名驾驶人备案,也没有累积数量限制(如果车主不是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的注册用户,他的车同样可以备案到其他驾驶人名下)。 交警部门表示,有任何交管新政出台,都会及时进行公布,广大交通参与者切勿轻听轻信,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
原标题: “公安部宣布8月1日起车牌绑定驾照?销分要实名?” 交警部门:谣言! |
作者: 网络编辑:丁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