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清洁办[2008]11号 |
http://www.tlnews.com.cn/ 2009年04月13日 16:26:28 星期一 |
桐清洁办[2008]11号
关于组织开展桐庐县首届“最清洁村”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为进一步推进“清洁桐庐”工作,巩固、提升“清洁桐庐”成果,根据县委办[2008]54号文件精神,“清洁桐庐”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县农村开展桐庐县首届“最清洁村”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各乡镇(街道)、库管委行政村。 二、评选条件:在“清洁桐庐”活动中组织领导有力,工作措施扎实,宣传发动广泛,整治成效明显,基础设施完善,长效管理落实,村容村貌整洁,村民素质高,在本辖区内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具体标准见附件1)。 三、评选方法: 1、申报推荐:由符合条件的村按照隶属关系自行申报,经乡镇(街道)、库管委审核,择优推荐1—2个村于11月15日前报县清洁办,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各申报村要严格对照评选条件自行申报,统一填写《桐庐县“最清洁村”申报表》(一式三份),然后由所在乡镇(街道)、库管委签署意见后,于11月15日前上报县清洁办, 2、考核命名:县清洁办通过实地考核、媒体公示,确定10—15个“最清洁村”建议名单,经“清洁桐庐”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审议讨论,命名表彰。 四、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严格把关。各乡镇(街道)、库管委要高度重视“最清洁村”的评选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依照评选条件,严格把关,好中选优,真正把本辖区“清洁桐庐”工作成效明显的村推荐出来,充分发挥“最清洁村”的示范带头作用,促进“清洁桐庐”工作纵深发展。 2、注重结合,力求实效。在评选工作中,要紧密结合本乡镇(街道)、库管委的实际,重在创建,重在提高。评选工作要与当前正在开展的新农村建设、生态村、文明(卫生)村创建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深化“清洁桐庐”活动内涵,加大“清洁桐庐”工作力度,提升“清洁桐庐”工作水平,推进经济社会的统筹发展。
附件1:桐庐县“最清洁村”评选标准 附件2:桐庐县“最清洁村”申报表
“清洁桐庐”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11月7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清洁桐庐”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正副组长 附件1: 桐庐县“最清洁村”评选标准
附件2: 桐庐县“最清洁村”申报表
备注:此表一式三份上报县清洁办。 | |||||||||||||||||||||||||||||||||||||||||||||||||||||||||||||||||||||||||||||||
原标题: 桐清洁办[2008]11号 | |||||||||||||||||||||||||||||||||||||||||||||||||||||||||||||||||||||||||||||||
作者: 网络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