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浙江26个加快发展县如何"飞"起来 |
http://www.tlnews.com.cn/2019年12月11日 09:31:41 浙江发布 |
山海协作“飞地”是指浙江26个加快发展县在结对地区开展异地投资建设,承担生态补偿(产业)、科技孵化(科创)、消薄脱贫(消薄)等功能的经济实体。 近期,省山海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省政府同意后,印发实施《关于促进山海协作“飞地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浙江加快打造山海协作升级版、加快推进山区生态价值转换、高质量建设异地产业集群、促进浙江区域更加协调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撑。 自2019年起,鼓励沿海经济发达市、县(市、区)在环杭州湾经济区、甬台温临港产业带等重点平台,积极为浙西南山区市、县(市、区)特别是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谋划建设一批模式新、特色明、效益好的山海协作“飞地”,具体有以下三方面任务 1 消薄飞地 到2020年,26个加快发展县实现全覆盖,推动参与“飞地”投资村实现高质量“消薄”; 到2025年,全省建成30个以上特色鲜明、运营规范、效益良好的“消薄飞地”。 2 科创飞地 到2020年,杭州(衢州、丽水)海创园、杭州(柯城)科创园等重点“飞地”基本建成,杭州未来科技城山海协作科创平台启动建设; 到2025年,全省建设“科创飞地”数量8个以上,一半以上“飞地”在新技术新产品研发、项目孵化、生产服务等方面达到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标准;建成一批数字经济领域的“飞地”孵化平台和“飞地”孵化示范基地。 3 产业飞地 到2020年,浙江金磐扶贫经济开发区、江东杭千开发区等已建“飞地”加快发展,全省“飞地”总建设面积达5平方公里左右,年规上工业企业税收和增加值达15亿元和60亿元左右; 到2025年,全省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实现“飞地”全覆盖,总建设面积达12平方公里左右,年规上工业企业税收和增加值不低于40亿元和160亿元。 浙江如何实现这些任务和目标?一起来看看~ 01 创新合作机制 创新共建机制 发达地区要积极为结对市、县(市、区)规划“飞地”发展空间,“飞地”开发建设用地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原则上由“飞出地”政府负责落实。 “飞地”开发建设支出由“飞出地”承担,收入归“飞出地”所有。 创新共管机制 落实入驻企业在项目、金融等方面的属地同等优惠政策;落实入驻企业在人才方面的属地同城优质服务。 “飞出地”政府要根据精简、高效的原则成立“飞地”管理机构,鼓励合作双方共同选派优秀干部赴“飞地”挂职。 创新招商机制 “产业飞地”重点结合当地产业规划布局,突出横向配套和产业链上下游延伸,着力引进产业链高端的龙头大项目。 “科创飞地”要重点引进“飞出地”产业发展所需的人才、技术和孵化项目。“消薄飞地”原则上由“飞入地”统一负责招商。 02 明确发展定位 聚焦“消薄”攻坚提升 “飞出地”政府要统筹利用政府“消薄”扶持资金、村自筹发展资金和存量建设用地指标等资源,在结对市、县(市、区)选择发展较成熟地块建设“消薄飞地”。 “飞入地”政府要帮助带动低收入农户增能增收和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助力“飞地”发展物业经济、楼宇经济等,促进投资快速见效,真正实现“飞地”消薄。 聚焦人才科技支撑 合作双方要把“科创飞地”打造成高端人才引进、产业升级和产业孵化的桥头堡,要加强资源要素整合,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飞地”开展产学研合作,着眼“飞出地”发展需求设立重点实验室、企业研发机构、科技服务平台、双创示范基地、科创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各类科技创新载体,进一步补强特色产业链,大力引进数字经济、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农产品精深加工等项目实施孵化并有效转移。 聚焦亩均提质增效 浙西南山区市、县(市、区),特别是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要把“产业飞地”打造成新的经济增长极。 “飞入地”政府要积极给予指导、帮助和支持,合力引进大项目好项目,力争实现“飞地”亩均效益不低于“飞入地”平均水平。 03 规范运营模式 规范收益分配 鼓励“消薄飞地”采取收益保底+税收分成方式实施。其中,年保底收益按不低于“飞出地”总投资额10%计算,税收分成由合作双方依据投资比例等因素协商确定。 鼓励“科创飞地”和“产业飞地”所产生的税收(县〔市、区〕留成部分)原则上归“飞出地”所有。 规范统计核算 “飞地”企业的税收由其主管税务机关按规定缴入相应国库并按规定统计。“飞地”能源消费、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原则上归入属地管理,由“飞入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按现行制度和口径进行统计,同时,双方也可就具体情况协商分担。 规范市场监管 “飞地”环境质量、安全生产等事项实行属地管理,“飞地”管理机构应严格执行“三线一单”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机制。 04 强化政策支持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鼓励各级财政统筹使用相关财政资金,支持“飞地”建设。 保障建设用地需求 浙江对26县考核奖励用地指标优先用于“飞地”建设;对有产业项目被列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库的“飞地”,按相应比例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有效发挥融资担保机构的作用,鼓励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加大对“飞地”重大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 支持“飞地”合作双方共同设立“飞地”产业引导基金,鼓励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共同出资并参与基金的运营和管理。 加强人才激励 全面落实浙江省人才“飞地”有关政策,鼓励“飞地”创新科技人才积极参加“千人计划”“万人计划”遴选和申报。 落实“飞地”创新科技人才在科技研发、缴保纳税、子女入学、医疗卫生等方面享受同城待遇。 落实“飞地”企业员工在医疗、教育、卫生、社保等方面享受基本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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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看浙江26个加快发展县如何"飞"起来 |
作者: 网络编辑:吴晓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