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男子公然辱骂民警 被行政拘留后道歉求情 |
http://www.tlnews.com.cn/2018年06月11日 09:10:37 杭州网 |
叶某公然辱骂民警 有的人性格冲动,遇上一点事就容易口无遮拦,这不,近日乐清有名中年男子,就因没管住自己的嘴,公然污辱窗口民警,给自己带来了不必要的灾祸。 6月4日16时许,叶某(男,49岁,乐清人)到温州乐清市公安局出入境大厅窗口代理他人商务签注时,受理民警陈某在审核其提供的材料后,发现其缺少一份当事人的委托书,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行的“容缺制度”,告知其先予受理再补齐所缺材料,没想到叶某竟自顾自的拿起一张白纸自己写起委托书,当民警告诉他这样的委托书是不合法时,叶某情绪瞬间激动,竟对窗口民警污言秽语、不断辱骂,影响现场办公秩序。尽管窗口民警和大队领导对其再三解释和劝导,但叶某仍然置之不理,用不堪入耳的言语辱骂受理民警,整个辱骂过程持续了两分多钟。 叶某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 了解相关情况后,乐清市公安局治安一大队介入调查,在柳市镇一酒店某房间内抓获叶某。目前,叶某因公然侮辱民警,涉嫌阻碍执行职务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被抓后,叶某后悔不已,对办案民警求情,现在道歉行不行。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
原标题: 温州男子公然辱骂民警 被行政拘留后道歉求情 |
作者:中国乐清网 网络编辑:卢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