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浙江这些地方成为省级住房租赁市场培育试点 |
http://www.tlnews.com.cn/2017年11月18日 08:49:55 杭州网 |
(四)鼓励住房租赁消费 保障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健全完善居住证量化管理制度,对租赁住房达到一定年限的,实行“租购同分”。 完善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租赁政策,承租专业化住房租赁试点企业房屋或者承租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管理的房屋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推进住房公积金按月转帐支付房租。 完善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制度,建立货币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扩大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覆盖面。 (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对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和个人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支持。 研究细化用于租赁的改建房屋的支持政策,落实规划、土地、消防和用水、用电、用气等优惠政策。 鼓励金融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加大对租赁住房项目的信贷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住房租赁企业发行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积极推进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试点市、县财政要安排适当规模的资金,专项用于奖励扶持住房租赁优秀企业,引导、培育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六)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和服务 试点市、县人民政府要分别建立市、区、街道(乡镇)三级或县、街道(乡镇)两级政府住房租赁管理体系。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承担属地住房租赁市场管理责任,负责协调处理住房租赁有关事项,负责政策法规宣传、日常督促检查、安全隐患整治等工作。要明确住房城乡建设(房管)、规划、发改、公安、财政、国土资源、金融、税务、工商等部门在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中的职责分工,促进工作协调配合,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共治共管。 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设立住房租赁管理机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落实责任。街道(乡镇)负责住房租赁市场管理具体事务,做好调解协调、协助监管、安全隐患整治等工作。依托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等“四平台”,将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内容纳入其中,充分发挥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实行住房租赁网格化管理,网格员做好住房租赁信息采集、安全隐患巡查整治、综合管理等工作。 (七)研究搭建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 省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省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的基本功能、构架和标准。各地要研究搭建高效、便民的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将国有企业租赁住房、长租公寓、开发企业自持租赁住房、中介机构代理住房、个人出租住房等各类房源纳入服务平台,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通过房源委托合同网上签约、房源核查、房源信息发布、租赁合同网上签约备案、公积金支付服务等措施,提供住房租赁交易全流程监管和服务。建立住房租金发布制度。完善住房租赁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制度,建立住房租赁企业、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制度。 (八)完善住房租赁规章制度 调研起草《浙江省住房租赁管理条例》,规范租赁行为,加强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稳定租赁关系。完善租赁行业执业规范和行为准则,促进行业自律管理。 (九)鼓励扩大试点范围 鼓励省试点城市以外的市、县(市、区)结合各地实际,参照本通知的要求开展相关探索,及时做好工作总结。 |
原标题: 定了!浙江这些地方成为省级住房租赁市场培育试点 |
作者:浙江在线 网络编辑:卢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