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县“511”人才项目工作的通知 |
http://www.tlnews.com.cn/ 2016年02月17日 09:28:10 星期三 |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511”人才培养工程,进一步落实完善人才培养政策,现要求全面了解培养人选在培养期间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情况。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项目申报的对象为2011年度入选且通过综合考评的第一、二层次培养人选。
二、项目要求
“511”人才在2011年6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主持或者作为主要参与者(项目参与者前3位)从事下列其中之一的项目:
1.培训研修类:培养人选到国(境)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等进行与其所从事专业有关的培训、研修或开展合作研究以及到行业内公认比较有名气的企事业学习等(三个月以上)。(申报材料中应附双方签署的研修或合作协议、选派文件等复印件)
2.创新研发类:具有科研成果(奖励或发明)的自主选题或已经县级以上部门立项,开展具有创新性、前瞻性的项目(课题)研发工作。(申报材料中应附立项报告或项目合作协议或奖励证书或发明批复等复印件)
3.学术交流类:培养人选参加具有国际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的学术技术交流会、研讨会等。(申报材料中附邀请证明等复印件)
4.出版专著类:培养人选出版在其所从事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申报材料中需附出版协议复印件、著作的章节目录及内容简介)
三、申报程序
申报人员选择申报类别并填写相应的申报表和汇总表,其所在单位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并签署意见后,报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后将相关材料报县人力社保局。
四、申报材料
纸质《县“511”人才项目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一份,并附申报要求中的证明材料。另请上传汇总表电子文档。相关表格桐庐人才网(网址:www.tlrc.com)表格下载栏内均可下载。
五、其他注意事项
1.个人填写的申报表内容尽可能简洁,申报表不得增页;项目汇总表内容与申报表内容一致。
2.县人力社保局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月24日。
3.联系地址:云栖中路828号411室;联系电话:64217631.
附件1:桐庐县“511”人才项目申报表
附件2:项目汇总表
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2月12日 |
原标题: 关于组织申报县“511”人才项目工作的通知 |
作者: 网络编辑:叶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