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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工作成效显现
本报讯(记者 方赛群)9月21日,横村司法所组织2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学习。至目前,该镇已有76名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通过“在家门服刑”的方式进行灵魂重塑,其中有40余名已刑满回归社会。
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最早在横村镇试点。这是一种与监禁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决或决定确定的期间内,“通过思想改造和劳动改造,矫正其犯罪心理和恶习,并促进其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2007年7月份以来,横村司法所共接受“社区矫正”对象76名。他们都属于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不大,被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暂予监外执行、裁定假释、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执行的罪犯。他们所犯的罪行形形色色、有诈骗、盗窃、赌博和交通肇事等。
横村镇十分重视“社区矫正”工作,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村级社区矫正工作站。司法所对76名矫正对象按照犯罪的严重程度,分别以宽管、严管、重管不同方式进行监督管理,为服刑人员建立一人一档。规定他们每月必须自觉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司法所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所在位置及思想状况;定期到司法所报到一次并接受谈话,汇报近期遵纪守法及思想状况,同时提交书面思想汇报。除此之外,还规定他们必须定期自觉参加公益性劳动,通过这些举措促使“失足者”早日回归正途。
这76名“高墙外的服刑者”,虽然身份仍是罪犯,但毕竟消除了远离亲人、远离社会的痛苦,对亲人和孩子的伤害也大为减轻,他们都为自己能以“社区矫正”的方式服刑改造而心怀感激,因此改造表现都较好,其中有40多位已先后解除矫正走上新生之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