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出台留用地开发新政 |
http://www.tlnews.com.cn/2023年05月19日 09:28:50 |
探索留用地开发新路径 助推村集体经济发展 我县出台留用地开发新政 本报讯(记者 王仪楚 通讯员 萧飞)近日,记者从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获悉,我县留用地开发建设管理新政正式下发,进一步明确和优化留用地开发格局,多渠道推进留用地开发,强化留用地开发监管。 据了解,我县曾在2013年、2018年先后出台村级留用地管理相关文件,明确留地标准、选址方式和开发模式,为留用地的开发建设提供相关政策依据。然而,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遇到了一些瓶颈。“比如留用地指标分散(碎片化)、空间指标限制地块落地难、自主开发资金压力大、合作开发项目招引难等问题,都制约着我县留用地开发建设进程。”县规划资源局开发利用科负责人萧飞表示。 为切实保障失地农民长远生计,促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加快建设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新政主要在留用地开发方式、合作开发自持比例、鼓励国有企业统筹开发三方面取得突破。 “比如,我县创新提出‘货币化计算等价置换’方式,不仅解决了留用地指标分散(碎片化)难以开发的现状,同时支持留用地指标根据县国有资产情况,直接予以物业化安置方式置换存量物业,也免除了村集体自主开发和后续运营的风险,让留用地指标尽快产生资金收益。”萧飞介绍道。 此外,新政还打破了合作开发自持51%的比例限制。据悉,以往的政策文件对于合作开发的留用地项目,要求村集体自持建筑比例部分不得低于51%。而受限于桐庐区域位置,留用地开发的商业价值,无法达到村集体自持51%比例的要求。取消该自持比例限制,就为后续的统筹和合作开发打通了限制瓶颈。 “我们倡导县国有企业参与留用地的规划设计、开发建设、竣工验收、物业运营等全流程管理。”县规划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统筹开发可以结合全县的城市功能布局,合理选择留用地的开发使用功能,避免同类产品过剩闲置,从而提升土地利用质效。 |
原标题: 我县出台留用地开发新政 |
作者: 网络编辑:杨露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