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发布加快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 |
http://www.tlnews.com.cn/2022年08月04日 08:21:06 |
艺福堂 智见科技 富士达 日前,我县发布加快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深入实施“强产兴县”战略,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对首次被认定为服务业规(限)上企业,每家给予5万元奖励;对新入库企业第二年主营业务收入正增长的给予5万元奖励,增长超10%的给予10万元奖励;对新入库企业第三年主营业务收入连续正增长的给予5万元奖励,增长超10%的给予10万元奖励。 ●对规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量首次超5000万元、3000万元、1000万元的,限上零售企业年销售额同比增量首次超2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的,规(限)上住宿餐饮、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娱乐业等其他企业年营业额(营业收入)同比增量首次超1000万元、500万元、200万元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限上批发企业年销售额同比增量首次超5亿元、3亿元、1亿元、5000万元的,分别给80万元、60万元、40万元、20万元的奖励。进档奖励差额,镍铁批发企业按照镍产业目标管理协议相关政策执行。 ●设置现代服务业综合贡献奖,对综合贡献较大的企业给予20-200万元不等的奖励。 ●每年根据企业当年经济贡献、社会贡献、行业占比等因素评定“服务业十强企业”,根据行业影响力、产业带动性、发展潜力等因素评定“服务业行业领跑十佳企业”,分别给予表彰。 ●对推动制造业向研发、销售两端延伸,成立服务业独立法人单位、且达到入规(限)标准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补助。 ●对商场超市、专业市场等实施统一经营,且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按其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5%给予补助。第二年主营业务收入正增长的,按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5%给予补助,增长50%以上部分按6%给予补助。第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持续正增长的,按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5%给予补助,增长50%以上部分按6%给予补助。单个企业当年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加快服务平台企业培育。对在本县合法经营的研发设计、检验检测、工业数字化、供应链管理等服务平台面向县内企业提供服务,满足平台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按其为非关联企业提供上述服务业务实际获得收入的5%予以补助,注册当年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的,首年补助额度提高至8%,单个企业当年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支持新建提升商贸项目。对实际投资额在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的新建商场超市、汽车4S店、限上餐饮企业、专业市场项目,经审核给予实际投资额5%的补助,1000万元(含)以上部分给予8%补助,最高不超过80万元。对提升改造实际投资额在100万元(含)以上的现有商场超市、汽车4S店、限上餐饮企业、专业市场项目,经审核给予实际投资额5%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鼓励发展连锁店。对连锁门店达5家以上,给予每净增一家门店(营业面积40平方米以上)一次性3万元的补助。 ●支持文化及相关产业发展。每年根据企业规模、投资、经济贡献、社会效益及创新性和示范性等因素评选A类、B类共10个优秀文化产业项目,按照A类、B类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的补助。 ●对首次被认定的省、市、县级文化创意园区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和2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被认定的省、市、县级文化创意街区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的奖励。 ●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文创人才在县内实施的文化及相关产业项目,给予项目建设经费50%的补助,最高分别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10万元。 ●对农贸市场首次被评为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的分别给予20万元、40万元、60万元、80万元的奖励,升级补差。 ●县财政每年安排2500万元用于加快企业上市和促进地方金融健康发展,具体政策另行明确。 附则 (1)本政策适用对象为在本县合法经营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同一主体、同一事项,享受国家、省、市、县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享受本政策:当年发生人员死亡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当年发生因食品安全引起较大群体性事件受县以上职能部门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企业;当年发生的因环境违法事项单次处罚在三十五万元以上(含三十五万元)的企业;当年因税收违法被税务机关处以十万元以上(含十万元)罚款的企业。 (3)本政策自2022年8月20日起实施,暂定五年,政策计算时间从2022年1月1日开始,由县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发改局)和相关部门负责解读。 (文字由县发改局提供 记者叶晶/整理 黄强/摄) |
原标题: 我县发布加快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 |
作者: 网络编辑:杨露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