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通过整改就营业 一家加油站被处罚 |
http://www.tlnews.com.cn/2022年06月10日 09:01:29 |
【简要案情】 2022年3月21日,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我县某加油站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该公司安评报告中加油机与现场不一致。为保证企业生产安全,执法人员当即要求加油站停止营业并立即改正。 4月26日,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加油站进行复查时,发现该公司无视安全监管监察指令,在尚未通过整改复查前,就允许员工为客户加油。最终,该加油站被处以警告并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加油站负责人被处以警告并罚款2500元的行政处罚。 【法条释义】 该加油站的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的决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执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实危险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可以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通知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举一反三】 县应急管理部门表示,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对法律法规心存敬畏之心,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要求各项义务,全面抓好企业安全生产。 (记者 邓晓忠 整理) |
原标题: 未通过整改就营业 一家加油站被处罚 |
作者:邓晓忠 网络编辑:叶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