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44条政策支持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上) |
http://www.tlnews.com.cn/2022年05月10日 08:18:57 |
一、服务业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 1.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执行时间至2022年12月31日。(县税务局) 2.继续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5万元(含本数)以下免税。执行时间至2022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享受。(县税务局) 3.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执行时间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享受。(县税务局) 4.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向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以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行业企业大规模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享受。(县税务局) 5.扩大“六税两费”减征范围。按照50%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适用主体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执行时间至2024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享受。(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6.对困难企业减免部分税收。2022年对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给予减免。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享受。(县税务局) 7.切实落实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所得税。执行时间至2024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享受。(县税务局) 8.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中小微企业2022年度内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折旧年限为3年的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扣除。企业可按季度享受优惠,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享受。(县税务局) 9.企业职工医疗保险费缓缴。对受新冠疫情影响,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不能按照当地最低职工工资标准发放职工工资的服务业领域困难企业,可向当地税务主管部门申请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应缴纳部分,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缓缴期间参保职工按政策规定应享受的医疗保险待遇不受影响。(县医保局、县税务局) 10.住房公积金缓缴。对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等用人单位,可依法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依据市公积金中心具体办法执行。(公积金桐庐分中心) 11.水、气费缓缴。对受疫情影响且缴纳水、气费用困难的企业,不停止供应;可由企业申请办理延期缴费。(县住建局、县城投集团、桐庐杭燃燃气有限公司) 12.2022年延续实施阶段性下调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在我县失业基金支付能力由失业保险省级调剂金调剂至一年以上的情况下,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其中2022年度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提高到90%。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享受。(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13.减免市场主体租金。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县属国有房屋的,免除3个月租金、再减半收取3个月租金。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对减免租金的业主,2022年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困难的,可申请减免。(县国资办、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14.企业防疫、消杀支出补贴。给予小微企业2022年防疫、消杀支出不超过50%补贴,按照企业规模分档补贴。采取企业申报、属地乡镇街道平台审核、县商务局落实。(县商务局,各乡镇街道) 15.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加快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投入运行,简化审批流程,提高业务办理效率,担保费降至1%以下。对为桐庐县服务业、零售业等小微企业提供担保业务的融资担保机构,按不高于上年度日均担保余额0.5%的比例给予保费补贴。(县经信局、县金融办) 16.推动银企精准高效对接。用好杭州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推动融资供需精准对接,提高企业融资便利度和可得性,大力推广“企业码”“贷款码”。(县金融办、人行桐庐县支行) 17.稳定信贷预期。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续贷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按正常续贷业务办理,不得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保持合理流动性。(县金融办、人行桐庐县支行) 18.引导银行优先支持困难行业特别是服务业小微企业。发挥好央行再贷款在引导信贷投向、降低融资成本方面的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困难行业特别是服务业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持续优化信用贷、无还本续贷等支持措施。(人行桐庐县支行) 19.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对全县用电设备容量在200千瓦以下的中小企业采取低压方式接入电网,计量装置及以上工程由供电企业投资建设。鼓励不满1千伏用电电压等级的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未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工商业用户,现货市场运行时,不承担辅助服务、成本补偿等市场分摊费用。(县发改局、县供电公司) 20.推行政府采购“免证明化”。服务业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实行“承诺+信用管理”制,只需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资格条件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无需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鼓励服务业企业积极参加住宿、会议、餐饮等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采购组织机构不得以星级、所有制等为门槛限制相关企业参与。(县财政局) (待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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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网络编辑:杨露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