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导诚信经营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
http://www.tlnews.com.cn/2022年03月15日 08:49:08 |
又到一年3·15,消费维权一直在路上。只有生产、销售企业诚信规范经营,消费者的权益才能得到全面保障,市场经济才能更加体现公平正义。2021年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315举报投诉指挥中心从各渠道共接收举报投诉咨询4174件,比上年度减少了392件,其中消费投诉2448件,比上年度增加193件;群众举报1686件,比上年度减少540件;全年共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9.6万元。与2020年相比较:食品类和餐饮类投诉仍是受理投诉的主要内容,首饰类(55件)、停车服务(40件)投诉较往年有所增长,培训服务类投诉也大幅增加。在此,记者整理了一年来消费者投诉、关注较多的典型消费问题,以案例警醒消费者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案例1】县市场监管局315投诉中心接到电话,投诉人称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违规使用奥运logo及奥运吉祥物,用于商品房宣传处理过程。 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对该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有奥运标志,通过询问销售经理得知2月12日销售部人员通过微信朋友圈发过标有奥运logo及奥运吉祥物的商品房宣传内容,发现问题后立即删除。 【处理结果】该案当事人在发现问题后,立即删除予以纠正,但其之前的行为已经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五条第三款“本条例所称为商业目的使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以下列方式利用奥林匹克标志:(三)将奥林匹克标志用于广告宣传、商业展览、营业性演出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立案调查。 【案例2】2021年12月15日,县市场监管局横村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其女儿于2021年12月10日在横村镇某照相馆拍了1组一寸照和打印5张A4尺寸的报名申请表,共计付费100元,其认为照相馆收费过高,希望帮其调解。 【处理结果】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到被投诉方现场了解情况,现场检查发现该照相馆仅对照片有明码标价,但未对打印服务明码标价。被投诉方偷换概念对打印报名表按打印照片收费每张10元,明显超出市场合理价格。工作人员认为当事人对打印服务未明码标价不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经工作人员调解,双方自行达成调解协议,由该照相馆退回投诉人30元。投诉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过程中由于未能明码标价产生纠纷,经营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案例3】2022年1月24日,县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的投诉举报,称其在某香肠加工小作坊内购买香肠后,发现香肠的外膜不像猪小肠,剪下一段用火烧有塑料味道,并提出有微信文章印证,引发消费者恐慌,要求执法人员检查确定该店是否用塑料膜代替猪小肠灌香肠。 【处理结果】接件后,执法人员立即对该香肠加工小作坊开展检查。检查时,小作坊正在加工香肠以及肠衣。操作台上摆放有一盆半成品肠衣,操作人员正在清洗肠衣。该肠衣粗细不均,长短不一,且用力撑开后呈现天然小肠的纹路。 经执法人员要求,该店负责人向执法人员提供了上述天然肠衣的进货票据、供应商资质、检测报告以及检疫证明文件。根据执法人员现场鉴别以及该店提供的资料,小作坊灌制香肠使用的肠衣为浦江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使用猪小肠制作的天然肠衣,未发现该店存在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 目前市面灌制香肠的肠衣主要分为天然肠衣和人造肠衣两种,天然肠衣弹性好、保水性强,由家畜大小肠经刮制而成可食用,而人造肠衣主要是胶原蛋白肠衣,形状是无缝管状、无破孔,性质与天然肠衣相似,也可食用。经过执法人员核实,投诉人所购买香肠肠衣的燃烧味道实际为烧焦毛发的气味,并非塑料味道,符合天然肠衣的特性。 这三起案件,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进行了处理。县市监部门表示,在市场交易过程中,经营者应当诚实守信,严格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等法律规定,避免虚假宣传,规范经营行为,自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而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对商品进行充分了解,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商家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将合同相关要素及时告知消费者,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在此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过程中,对未明码标价的产品可主动询价或要求商家明码标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在消费过程中应收集和保存证据,为后期维权提供保障,一旦发生与商家发生纠纷,积极维护自身权益。 (记者 李雯 整理 通讯员 张晓华) |
原标题: 倡导诚信经营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
作者: 网络编辑:周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