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被收“综合服务费” 这1.6万元消费是否合理 |
http://www.tlnews.com.cn/2021年12月20日 08:25:13 |
县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警惕汽车消费“陷阱” 本报讯(记者 李雯 通讯员 李辉 汤美飞)日前,市民孙女士到县市场监管局城南所反映称,她在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宝马3系汽车时,费用总计27.5万,首付7.5万,按揭贷款20万,约定综合服务费1.6万,此1.6万元综合服务费并非由孙女士直接自行支付,而是通过按揭贷款21.6万形式来实现。这样,孙女士在“不痛不痒”的过程中支付了1.6万综合服务费给按揭担保公司,她后悔无比。 得知情况后,县市场监管局城南所的工作人员出面与汽车销售公司协商,但其以孙女士与按揭担保公司当面确认并录有视频为由拒绝调解。 “按揭贷款买车的消费者,在与汽车销售公司签订购车合同后,再与按揭担保公司约定按揭贷款。”县市场监管局城南所工作人员李辉表示,在此过程中,按揭公司会与消费者商定贷款数额、利息、月供及综合服务费等费用。但是此时按揭公司并不会直接拿出正规按揭贷款合同,综合服务费亦未约定如何支付,而只是在白纸上草草写明贷款数额、利息、月供和综合服务费等事宜,并由客户签字确认。 最后,由贷款按揭公司完成正规合同,并确定贷款最终数额,而此最终数额是之前约定贷款数额加综合服务费的总和。 “销售公司就是在这样的过程中不知不觉让消费者多付了所谓的综合服务费。”李辉补充。 在此,县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签订汽车按揭贷款合同时一定要签订正规合同,而不是在白纸上草草签订或简单以录音录像确认,不让部分公司有“打擦边球”的机会,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
原标题: 买车被收“综合服务费” 这1.6万元消费是否合理 |
作者: 网络编辑:杨露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