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启动集中补领婚姻登记证巡回服务 |
http://www.tlnews.com.cn/2021年11月01日 08:22:58 |
本报讯(记者 王仪楚 通讯员 王勤)“没想到这辈子还能再领一次结婚证。”日前,分水镇的张大伯和老伴领了崭新的结婚证,脸上笑开了花。 1976年,张大伯与妻子在分水人民公社办理结婚登记。但是结婚证上填写的出生日期是农历生日,后来制作身份证后,出生日期更改为公历生日,导致结婚证上的信息和现在的身份信息不符。原本早就打算来补领结婚证的老两口,因各种杂事太多,一直未去办理。知道补领结婚证要巡回到分水办理,他立刻报了名。 今年10月,我县各乡镇集中补领婚姻登记证临时巡回服务设点办证工作启动,由县民政局安排工作人员巡回下乡开展服务,切实解决历史档案数据缺失问题,补充完善我县婚姻登记证电子证照库,推进减证便民。 临时巡回服务点第一站走进了分水镇,巡回服务点设置在分水便民服务中心,巡回时间到11月30日,工作日08:30~12:00、13:00~16:30可进行办理。现场,村民只需通过拍照、材料审核、档案查询、申请等短短几个步骤即可完成补领证,在家门口就可享受高效便捷的服务。首日,分水镇就有79对夫妻补领婚姻登记证。 据悉,此次补领证重点对象为2004年12月1日之前在原桐庐乡镇(街道)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且没有办理过补领婚姻登记证的;使用军人证件在浙江办理婚姻登记的,在“浙里办”查询不到本人婚姻信息的;当事人婚姻登记证遗失、损毁或者原婚姻登记证有瑕疵的。 巡回点为补证当事人提供免费拍照服务,夫妻前往临时巡回点补证时,需携带双方有效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现役军人需提交身份证、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原婚姻登记证或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印章的原始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原桐庐县登记的可由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代为查询)。 县婚姻登记处提醒,补领结婚证需双方亲自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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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网络编辑:杨露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