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对秸秆焚烧行为“零容忍” |
http://www.tlnews.com.cn/2021年09月30日 08:49:14 |
发现一起 查处一起 我县对秸秆焚烧行为“零容忍” 本报讯(记者 李雯)眼下是收获的时节,也是露天秸秆焚烧的高发时段。日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执法巡查中发现当事人叶某雇佣的一名员工在横村镇北环路横村二桥桥头的城市道路上焚烧树叶。 经检查,现场焚烧的是绿化带里清理出来的枯死苗木。经测量,焚烧占用城市道路面积为4.5平方米。 “一发现焚烧情况,我们当即要求当事人扑灭焚烧物。”执法人员表示,焚烧农田山地里的树叶、稻草、植物残枝,都属于秸秆焚烧的范畴。当街焚烧树叶的行为不仅污染环境,还影响市容市貌。而当事人涉嫌在露天场所焚烧树叶的行为,违反了《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根据条例将进行立案查处。 连日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对田间地头、城乡接合部秸秆焚烧的巡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立即要求整改,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坚决制止露天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三队队长徐巍表示,对于顶风违法焚烧秸秆者,将一律依法予以重罚,确保秸秆禁烧各项举措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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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网络编辑:吴芬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