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率先实现行政罚没款缴纳“跑零次” |
http://www.tlnews.com.cn/2021年08月26日 08:21:50 |
本报讯(通讯员 王琪 记者 何晓)近日,市民王先生因设置户外广告设施未按照规定备案被处罚500元,他凭着一份带有二维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在手机上完成了缴纳罚款的操作,这标志着我县已率先实现省综合行政执法办案系统与公共支付平台数据互通,这也是杭州市开出的首张行政罚款缴纳“一张码”。 “为深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让行政处罚案件当事人在缴纳罚款时‘一次也不跑’,县财政局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一时间就该项工作进行了对接,以最快的时间实现了综合办案系统和统一支付平台数据互通。”县财政局综合科副科长方翔介绍道。 据悉,此前针对该类行政处罚案件,需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省综合行政执法办案系统录入案件信息,生成《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再从非税收入平台生成相关信息后,告知案件当事人可去银行缴纳罚款。数据实现互通后,大大缩减了执法办案的时间,提升了执法办案效率,同时也最大程度的让老百姓感受到了这次执法改革的惠民效果。 目前,两个系统互通后进一步优化了行政处罚工作流程,所有经系统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均会在省综合行政执法办案系统中生成带有二维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发送给当事人。当事人收到后,只需通过电子银行、支付宝等支付机构扫描该条二维码信息,即可完成在线缴纳罚款。 “相比线下缴款,之前当事人需要在银行和执法部门之间来回跑,现在执法队员在向当事人送达决定书后,当事人只需要扫描决定书上的二维码,就可以完成缴款。而且根据收到的缴款短信,当事人也可以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自行下载电子票据,节约了很多时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策法规科方超介绍道,这种罚款“码上缴”模式,不仅给当事人带来了时间上的便利,也减少了因“滞纳金”而产生经济损失的概率。 |
原标题: 我县率先实现行政罚没款缴纳“跑零次” |
作者: 网络编辑:杨露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