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艳 检察战线上的青春力量 |
http://www.tlnews.com.cn/2021年04月12日 08:41:01 |
“从小我就把能从事法律工作作为毕生的梦想……”当这位身着笔挺的制服,扎着利落马尾辫的女检察官,提起自己的梦想时眼中光芒熠熠。十年如一日坚守刑检一线,用平凡的奉献为检徽增光,齐艳说,当梦想照进了现实,一切都是最美的模样。 2020年疫情期间,齐艳办理了省督涉黑、恶案件,从百余卷纸质案件材料和庞杂的电子数据中梳理出近百起犯罪事实,牺牲无数个周末时间,通过线上、线下提审关押于6个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80余次。她根据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三个不同层级成员的特点,结合案件的事实、证据及相关判例,逐一对各犯罪嫌疑人阐明事理、释明法理、讲明情理,并制作了60余万字的审查报告。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我注重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并及时进行沟通、反馈,多次就量刑情况与辩护人协商,差异化的审查方案确保了审查质量并积极促成了涉黑被告人的认罪认罚。全案退赃退赔50余万元,依法查封的10余套房产及冻结的银行卡均被依法追缴罚没。向人民群众交出了一份满意的检察答卷。”说起自己办理的案件,齐艳专业且严谨。 在案件办理期间,恰是齐艳二胎哺乳期。在周末全天庭审的情况下,她只有在休庭间隙才能为嗷嗷待哺的孩子喂奶,每当凌晨时分回到家中孩子早已熟睡。但齐艳说:“法庭庭审节约了近50%的时间,涉黑案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一切的付出都是值得的。” 野生动物14只、各类野生动物皮毛4894张、野生动物冻肉100多斤,涉案金额190余万元,这是杭州市近年来我县迄今为止侦破数量最多、涉案金额最大的非法捕猎、收购、贩卖野生动物案。该案移送审查起诉时周某某父子罪名为非法经营罪,而另一犯罪嫌疑人徐某某和周某某父子的行为模式一致,移诉的罪名却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当时,徐某某一直辩称自己有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且其辩护人提出,涉案的野生动物黄麂是一般陆生野生动物,不是非法经营罪的对象。 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还是非法经营罪,成为了摆在齐艳面前的一道难题。二罪的法益及量刑均存在很大差异,对徐某某如何定性,是该案的关键。“案件发生在疫情期间,涉及到野生动物,以哪个罪名起诉、判决对该类案件、该类行为有一定的指导和规范作用,因此要慎之又慎。”齐艳解释道。 针对徐某某的辩解,她联系了公安机关承办人补充了相关证据材料,根据调取到的证据显示《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核准证》需和餐馆的营业执照同时使用,而徐某某并不是野味馆的经营者,其无权使用该证。而本案涉及到的黄麂属于浙江省一般陆生野生动物,属于《野生动物保护法》所指的“三有动物”,而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和《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规定,一般陆生野生动物的经营使用也施行市场准入制度。后徐某某改变罪名以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只有织密法网不留漏洞,才能让野生动物交易没有空间,才能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才能让人民群众更有安全感。”齐艳说道。 十年间,齐艳一直坚守在刑检办案一线,近千件各类案件,无一错案,她用自己的平凡默默守护着法治的公正。在这个过程中,她获三次“个人三等功”“全市侦查监督业务能手”“优秀辩手”“全市最美检察人提名奖”等称号,作为一名检察官,她把人民放在心上,牢记人民赋予的权利,秉承着人民检察官的赤子之心与正义理想,在检察战线上贡献自己的力量。 十年如一日的耕耘,有辛苦有收获。当事人说“你真是个有温度的检察官”、辩护人讲“公诉席上的你字字生根”、陪审员赞“检察官口才都是这么好的吗”……一句句发自肺腑的肯定与赞扬总会令她热泪盈眶,竭尽全力付出,只为让每个庭审减少遗憾,让每一位群众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
原标题: 齐艳 检察战线上的青春力量 |
作者:记者 应致远 网络编辑:俞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