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婚姻登记处离婚撤回率达50% |
http://www.tlnews.com.cn/2021年03月16日 08:38:17 |
“离婚冷静期”显效应 我县婚姻登记处离婚撤回率达50% 日前,记者从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获悉,离婚冷静期实施后,我县首批“准离”夫妻申请撤回率达五成。 202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在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设置初衷是希望冲动离婚双方能冷静思考婚姻中的问题,正视离婚的必要性和离婚带来的影响,做出不留遗憾的选择。”县婚姻登记处负责人王勤告诉记者,经常有夫妻为了家庭琐事闹进离婚室,在工作人员或调解人员那儿把话一说开,心结一打开,就弃了离婚的念头高高兴兴地回家了。 据县婚姻登记处数据显示,2021年首个工作日(1月4日)提交的离婚申请有10对,截止到离婚发证期最后一日(3月5日),有5对未办理离婚登记,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过期撤回比例高达50%。2021年首个工作周(1月4日~8日)共提交离婚申请有23对,截止到离婚发证期最后一日(3月9日),有11对未办理离婚登记,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过期撤回比例近50%。 目前,县婚姻登记处提供免费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每个工作日的上午由专业调解人员开展服务。如有需要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的可以拨打64211902预约调解服务,或微信搜索“浙江省婚姻家庭协会”公众号,浙江省婚姻家庭协会专家为您在线服务。 |
原标题: 我县婚姻登记处离婚撤回率达50% |
作者:记者 王仪楚 通讯员 王勤 网络编辑:俞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