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驶”不得 心存侥幸被刑拘 |
http://www.tlnews.com.cn/2021年02月09日 08:50:23 |
本报讯(记者 钱晶 邓晓忠)连日来发生了的多起酒后驾驶,甚至是醉酒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案例,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更为广大出行者敲响了“安全过节”的警钟。 2月7日晚,发生在分水镇的一起交通事故就与“聚餐”“醉酒驾驶”有关。是日晚7时36分,分水镇市民徐某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分老线由南向北行驶至大坝地段,与潘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辆车上三人受伤的交通事故。当县交警大队分水中队民警赶到现场时,对驾驶员徐某某进行了酒精测试,现场酒精呼气测试值显示为115mg/100ml,为醉酒驾驶。事发当天,徐某某与亲朋聚餐,面对妻子“喝酒不开车”的规劝,徐某某说:“只有这点路程,不要紧。”谁知,就是这样的心存侥幸,造成了此次事故的发生。 而在2月6日晚,一起“滑稽”的酒后驾驶案例,在让人啼笑皆非之余又心存警醒。小广(化名)和女朋友小美(化名)已经分手大半年了,可是小广一直心有不甘,登门求复合,俩人闹得不愉快。情急之下,小广甚至对小美动了手。在小美报警后,小广便转身离开了现场。随后,分水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将小美带到派出所了解情况的同时,电话通知小广到派出所配合调查。过了没多久,小广就到了。“来的挺快,你是怎么来的?”面对民警的询问,小广竟毫不掩饰地表明,自己是开车来的,并且还喝了酒。民警立即联系了县交警大队分水中队协助调查。在接到协助调查指令之后,分水中队民警当即对小广进行了酒精含量呼吸检测,结果为108mg/100ml。后经抽血检验,确认小广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04.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有数据显示,今年1月份以来,县交警部门在现场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中,酒后驾驶163起、醉酒驾驶18起,非机动车醉酒驾驶9起。交警部门再次提醒驾驶员拿起酒杯就请放下车钥匙,切忌酒后开车,勿心存侥幸,自觉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 |
原标题: 酒后驾车“驶”不得 心存侥幸被刑拘 |
作者: 网络编辑:周叶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