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春江司法所被评为省级“枫桥式”司法所 |
http://www.tlnews.com.cn/2021年01月12日 08:45:22 |
近日,首批浙江省“枫桥式”司法所名单公布。其中,我县富春江司法所榜上有名,成为杭州市8家省级“枫桥式”司法所之一。 富春江司法所建筑面积达300平方米,拥有独立办公室、调解室、社区矫正室、学习教育室、心理解压室、公共法律服务大厅、档案室等业务功能用房,信息化设施齐全,标识规范清晰。在规范基础建设的同时,司法所还融入“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体系建设,实现办公信息化,可以在网上办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公共法律服务等业务。 近年来,该司法所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机制,制定印发《富春江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配套制定八项制度,细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并强化合法性审查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扎实推进乡镇重大事项法律论证工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2020年累计审查重大合同20余份,提供关于土地、收购、招商、债权债务等方面的法律咨询80余人次。对此,富春江镇还荣获了“县级法治政府建设先进集体”称号。 与此同时,该司法所还创新大调解机制,建立以司法所为核心,镇矛盾纠纷调处为中心、派出所、信访办为支点,各村、社区调解员为网眼的长期排查矛盾纠纷管理网格。2020年,镇村两级调委会共参与调解216次,矛盾纠纷的调解率和成功率均在98%以上。 此外,富春江司法所还坚持依法公开公正,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严格执行矫正制度,明确管理职责,确保社区矫正管理全覆盖,无死角、无违规操作。规范刑满释放人员管理工作,健全信息台账,实现安置帮教底数清、动态明。并加强培育法治精神,创新法治宣传阵地,组建富春江镇普法小分队,每月开展“法律服务下乡”活动,2020年累计开展各类普法活动30余场;以“一村一品”为理念,推进民主法治村全覆盖,芦茨村被推荐申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助推“法检联村、协警驻村、律师结村、部门援村”,实现法律资源力量向基层下沉。 |
原标题: 富春江司法所被评为省级“枫桥式”司法所 |
作者:通讯员 戴丽芬 记者 邓晓忠 网络编辑:俞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