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部门为微型养老机构安全护航 |
http://www.tlnews.com.cn/2020年11月27日 08:46:17 |
加强管理 增加设施 专项检查 消防部门为微型养老机构安全护航 “别看我们这儿都是女职工,用起灭火器来,动作麻利、标准。”来到旧县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负责人韦祖芬指着一旁微型消防站里的灭火器说,自养老服务中心正式运营开始,就时刻紧绷消防安全这根弦。 旧县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位于旧县村上峰自然村,20张床位的服务中心,已经住了18位老人。“厨房里还需要安装独立式烟感、温感。”县消防救援大队参谋潘爱仁在检查中提出了“消防安全加码”的要求,韦祖芬表示会按照要求立即加装。 旧县街道平安办工作人员陈纪伟介绍,养老服务中心是在2017年取得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据悉,2016年我县八部门联合发文,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部门服务促进微型养老机构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县消防部门在杭州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机构消防审验工作的通知》基础上,细化微型养老机构“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面积300平方米以下建筑不需要办理审批”的联合现场查验要求与文书流程。机构可凭《现场查验记录表》和消防部门的《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表》办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此后,微型养老机构在全县各乡镇(街道)“遍地开花”,县消防部门的工作也从事前审批,逐渐延续到事中监督与事后服务中。 “我们将全县的微型养老机构都纳入了‘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对象中,每季度都会进行检查。”潘爱仁介绍,“同时还联合县民政局、属地街道,不断加强养老机构投入使用后的消防安全管理,尤其是老旧建筑、辅房、厨房间等场所,要求增设独立式感烟探测器、远程监控等消防技防设施,每季度开展养老服务机构专项检查。”下一阶段,将把增设的独立烟感和联网式自动报警主机远程连入全县消防远程监控系统,一旦发生火情意外,相关工作人员和部门都会及时获取信息,确保安全。 |
原标题: 消防部门为微型养老机构安全护航 |
作者:记者 钱晶 网络编辑:俞俊 |